清华深圳研究生院回应论文抄袭:冒名发表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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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刊发报道《内蒙古工业大学一副教授论文构成抄袭,研究生招生资格被暂停》,披露发表于《世界经济研究》2017年第4期的《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SDR汇率波动:稳定性与代表性的检验》一文涉嫌抄袭。





11日,该文第三作者林贡钦所任职的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方面表示,林贡钦对文章的写作和发表并不知情,并对冒名发表该文章的抄袭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主办、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协办的世界经济类综合性学术期刊《世界经济研究》也在2017年第5期杂志上,以编辑部的名义发表声明,认定刊登于该杂志的上述文章为抄袭。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构成抄袭的文章《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SDR汇率波动:稳定性与代表性的检验》作者为符亚男、徐广林、林贡钦,第一、第二作者单位标注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第三作者单位标注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其中,符亚男是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而徐广林则是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工商管理。





12月6日上午,《世界经济研究》编辑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向相关单位通报后,内蒙古工业大学方面已经做了相应处理。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符亚男老师在发稿前并不知情,只是学生在文章中署了她的名字。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的工作人员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证实了《世界经济研究》编辑部的说法。他表示符亚男老师在论文发表前确实不知情。目前学校方面也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给徐广林答辩推迟、延期毕业的处罚。同时他也告诉澎湃新闻,学校方面对符亚男老师除了警告之外,目前她也被停止进行研究生招生。





该文章的第三作者林贡钦目前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研究员。记者查询中国知网等学术网站发现,2015年以来徐广林和林贡钦联合署名发表了多篇宏观经济和金融领域的论文,而符亚男、徐广林、林贡钦三人一同发表的论文还包括《新金融》杂志2016年第6期刊登的《论新常态下中国供给侧结构性动力机制的优化》。





6日下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港澳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林贡钦目前为该院兼职研究员,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之间也确实有合作,每年暑期学校间会有关于研究生培养的交流会,但两个学校并没有联合培养的协议。院方将会在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后作答复。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12月11日下午通过邮件形式回复澎湃新闻:林贡钦长期在香港担任自由撰稿人,目前在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担任兼职研究员。





根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方面了解,林贡钦对发表于《世界经济研究》2017年第4期的《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SDR汇率波动:稳定性与代表性的检验》一文的写作和发表事先并不知情,并表示保留追究抄袭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基于上述情况,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方面决定对此事不予处置。





此外,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11日下午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据院方了解,《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SDR汇率波动:稳定性与代表性的检验》一文所涉及领域并非林贡钦的研究方向,应为冒名发表。





上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林贡钦之前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师生联合署名发表的多篇文章为学者间私下的学术合作交流,院方目前不清楚这些文章具体的发表经过,暂时无法回应。





此外,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11日下午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林贡钦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研究员,并非清华大学在编教师,若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将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方面参照《清华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处理。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官网发现,经2016年12月28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清华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共有7章41条。





其中,第24条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方式共有5款,分别是:(一)通报批评;(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三)撤销相关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四)辞退或解聘;(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