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司机被扣12分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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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正在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王永峰 摄





广西新闻网贵港12月12日讯(通讯员 谢红福)车辆号牌即车辆的“身份证”,能帮助交管部门对路面车辆进行有效监管,可有些人为了逃避监管在号牌上“动手脚”。12月11日,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执勤民警在G80线广昆高速公路贵港收费站出入口,查获一辆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货车。





当天上午,该大队执勤民警在贵港收费站设立临时检查点检查过往车辆。9时30分左右,在收费站出入口处,一辆大型货车停于收费站前不肯出高速,司机神色慌张。执勤民警觉得该车极为可疑,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的车牌并不是用防盗钉固定,而是用铁丝绑在车上。执勤民警将车辆引导至收费广场并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该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不仅如此,民警还在其车上搜出该车真正的车辆号牌。





据司机杨某介绍,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是由于货车以往超载,没有到高速路政部门去处理,上了黑名单,没法上高速。因此,在上高速之前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以躲避高速收费站入口监控。





随后,民警根据交规对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收缴机动车号牌、扣留车辆的处罚。因杨某持的是A1驾驶证,记满12分后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