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需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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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何泳)昨天,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了解到,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必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月31日后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是在2015年6月30日前设立登记的,且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就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