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邀闺密家中做客 没想到遭其3次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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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





女子邀闺密家中做客 没想到遭其3次盗窃





嫌疑人共偷走一枚金戒指和6500元,已被儋州警方刑拘





□记者 刘柯娜 通讯员 王响成 封兆祥





本报讯 近日,儋州市新英镇新地村村民李女士到新英边防派出所报警称,其家中一枚金戒指被盗,丈夫的银行卡被人盗刷了6500元。新英边防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偷盗者竟是李女士邀请到家里做客的闺密薛某。目前,薛某已被儋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2月7日16时许,李女士到新英边防派出所报警称,其家中的一枚金戒指被盗,丈夫的银行卡被人分两次盗刷了6500元。接报后,新英边防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李女士家的门锁并未遭到破坏,家中也没有被翻找的痕迹,边防民警判断可能是熟人作案。后经李女士回忆,近日只有其闺密薛某来家中住宿过。边防民警立即口头传唤薛某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当边防民警询问薛某是否盗窃李女士家财物时,薛某显得神色慌张,但不承认有盗窃行为。后边防民警向薛某讲清利害关系。慑于法律的威严,薛某最终承认其前后三次盗取李女士财物的犯罪事实。





据薛某供述,11月19日晚,李女士邀请她到家中做客。当晚薛某在李女士家中过夜,见财起意的薛某顺手将李女士的一枚金戒指盗走,并于11月20日在儋州市白马井镇一家珠宝店以1460元的价格卖掉。11月24日薛某第二次在李女士家过夜,当天22时许,薛某从李女士房间抽屉内盗走李女士丈夫的银行卡,并在附近ATM机上取走5000元人民币,后回到李女士家中将银行卡放回原处。11月29日19时,薛某感到“手头紧张”,又到李女士家中做客,再次将李女士丈夫的银行卡盗走,取走1500元人民币。据了解,薛某盗窃所得财物均用于个人消费,已全部挥霍完。





12月11日,薛某被儋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