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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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后,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立即开展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下列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对十八里店乡副乡长黄海东、安监科科长闫子义立案;对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吴春生立案,对中心副主任刘旭东、房屋征收一科副科长张勇(主持工作)二人立案并停职;对十八里店乡派出所副所长云飞、管片民警刘勇立案。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





针对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火灾事故,朝阳公安分局13日晚通过官方微博“平安朝阳”发布调查通报:房东徐某某(男,53岁。本市人)无视防火安全、未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