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省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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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2月14日讯(记者 曹娴)省环保厅今日通报11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7%,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吉首、张家界、郴州,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湘潭、长沙、常德;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11月,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9%,形势不容乐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均同比上升30%以上。其中,PM2.5浓度值仅张家界下降,其余13个市州都有上升,尤其是湘潭、长沙、株洲的浓度值分别同比上升了75%、58.2%和23.1%;14个市州的PM10浓度值全部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娄底、岳阳、邵阳和永州。臭氧、二氧化氮的浓度值同比也有大幅上升。





综观1至11月,长株潭三市的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均低于年度基本目标值,形势非常严峻。与上年同期相比,长株潭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4个百分点,其中株洲、湘潭分别下降5.2个百分点、4.6个百分点。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局部有所下降。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319个水质断面达标,占92.4%。全省29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2个断面水质达到2017年考核目标。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097毫克/升下降为0.068毫克/升。





针对11月份和全年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厅组织召开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战役会商会。省环保厅厅长王一鸥要求加大督察督办,高度重视特护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尽最大努力推进环境质量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