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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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日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其中,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系首次提请审议。相关法律草案对医疗卫生投入、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检察官兼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免费
首次提请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明确,公民的医疗卫生与健康需求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向全体公民提供。
“草案第七章明确了政府在医疗卫生投入方面的责任。”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说,草案明确各级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要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所需经费。
草案提出,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慈善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作为医疗卫生体制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草案提出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方式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施治,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强化对法官的保护
针对近年来屡见不鲜的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事件,法官法修订草案强化了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法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根据草案,法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在办理案件中,法官及其近亲属面临人身危险的,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草案还提出,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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