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津补贴 开公车办私事

小编温馨提示:前方高能,《违规发津补贴 开公车办私事》需要您认真观看!

正文开始:





昨天,市纪委通报了5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案例。





洪山区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5年1月,洪山区司法局在组织职工迎春运动会活动中,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违规超范围向87名干部职工每人普发奖金500元,共计使用工会经费43500元。该局分管工会工作的副局长彭汉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行政计财科工作的调研员王发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工会主席张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化学工业区建设卫生院





违规发放津补贴并未按要求清退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化学工业区建设卫生院以老年人体检工作劳务费等名义,先后6次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34.5万余元。





2015年7月,化工区党工委在全区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该院领导班子在组织清理清退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应退未退的津补贴达16.24万元。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魏西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胡春林,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丰惠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刘莉、院组织委员李俊芳,院宣传委员曾攀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新洲区阳逻园区办副主任





违规收受礼金





2010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新洲区阳逻园区办副主任李全5次违规接受某建设集团项目负责人华某某的宴请,席间每次收受礼金3000元,共计1.5万元。2011年9月,李全违规接受某企业出资1.4万元,安排其亲属旅游。李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阳区工商和质监局车辆管理人员





对公车监管不力





2016年春节期间,汉阳区工商和质监局司机张耘(聘用人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私自驾驶鄂ADR022号公务用车外出办理私事。刘长虹作为车辆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车辆管理不到位,以致他人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耘受到辞退处理。





蔡甸区卫生学校校长





公车私用





2017年春节期间,蔡甸区卫生学校校长刘明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两次擅自使用单位车牌号为鄂AYC551的公车到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办理私事。刘明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汪甦通讯员冯靓云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