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迷途大学生铺就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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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化名)在校期间表现一直不错,这次盗窃也有家庭经济困难方面的客观原因。”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春城在学校征求意见时,一位老师说,“不起诉有利于李磊顺利完成学业,并可避免其家庭雪上加霜。”综合各方意见后,日前城关区检察院对李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事情要从今年的国庆节说起。10月1日晚,兰州某大学学生王某放在礼堂里的一个价值2384元的软件密码狗被人拿走。侦查人员发现此事系大一学生李磊趁礼堂无人之机,顺手窃走,并于10月10日从李磊处追回赃物返还王某。





调查了解到李磊家境贫寒,在校期间一直遵纪守法。“平时表现良好,无其他的不良嗜好,只因一时贪念走错了路。”李春城介绍,“李磊十分后悔,并希望有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大学毕业后一定加倍回报社会。”





“本着教育和挽救的原则,我们认为李磊涉嫌盗窃,但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小,应对其相对不起诉。”在公诉部检察官联席会上,办案人的这一意见获得了一致支持。





据了解,2017年以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共受理在读大学生犯罪案件9件14人,办案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从快、从宽处理,对其中的6件9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在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向社会传递法律的温度和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