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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退役士兵新规 , 已有省级落地!//----看点频道 http://k.010lm.com
8月1日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多部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新规”)文件施行 , 至今已有两个多月 。对此 , 不少战友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反馈为“暂时没有收到文件” 。 其中缘由 , 主要是新规颁布后 , 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新规要求及本域实际颁布省级规范性政策法规文件 , 从而落实到所辖的各县(市、区) 。
这中间肯定是有过渡期的 , 但对于执行落实上 , 应该是同一个时间节点 。 目前 , 军路了解到的 , 黑龙江省就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的新规 , 于10月11日正式颁发省级规范性文件《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简称《意见》) , 对退役士兵安置新规进行落实 。 分页标题#e#
譬如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标准 , 黑龙江最新颁布的《意见》明确:
2018年8月1日之前退役的非本人原因没有按时得到妥善安置的 , 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政府依据有关规定 , 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 , 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役的 , 按照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
从中可见 , 与新规标准完全符合 。 但意外的是 , 新规有放宽调整的内容上 , 《意见》的条款 , 并没有对全部内容进行落实 。
如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地的去向上 , 其《意见》明确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去向 , 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去向的审核原则确定 。 ”
而《意见》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去向明确提出:“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 , 可以由其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接收” 。 这里仍然对退役士兵安置地的选择提出了“结婚满2年的限制” 。 分页标题#e#
有了好法规 , 关键看执行 。 从最新媒体第一个公开的省份《意见》来看 , 对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新规有几个现象值得关注:
一是落实新规工作 , 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 以黑龙江省最新颁布《意见》说明 , 新规文件已经陆续到达省级行政单位 , 相信用不了多久 ,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相关最新规范性文件将会颁布出台 。
二是退役士兵新规 , 特别是一些放宽的举措意见 , 能不能做到不折不扣落实 , 值得关注 。 如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易地安置 , 除超大城市外 , 取消了结婚满两年的限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 , 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 , 但从已有省份执行中看 , 仍要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1年内” , 等等 。
新规全文公开后 , 相关部门对其内容又进行了答采访人员问和解读 , 这些都有原原本本的文件和实实在在的依据 。 故 , 希望各地在执行落实新规时 , 要认真学习理解 , 确保内容消化 , 在不折不扣落实新规的基础上 , 再结合本域出台一些“锦上添花”的好法规 , 如此才能赢得退役军人的好口碑!分页标题#e#
来源:(军路)
【】网址:/a/2018/1021/kd8612.html
标题:两项退役士兵新规,已有省级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