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并未知情下,临近报废的皮卡车被亲戚私自转让给别人,得知后与该亲戚签订了免责书,有效吗?


Q3
【『皮卡车』并未知情下,临近报废的皮卡车被亲戚私自转让给别人,得知后与该亲戚签订了免责书,有效吗?】

『皮卡车』并未知情下,临近报废的皮卡车被亲戚私自转让给别人,得知后与该亲戚签订了免责书,有效吗?
本文插图
本人父亲名下有一辆临近报废的皮卡车 , 一直停在老家没有开 , 车辆故障较多 , 不安全 。 前段时间父亲才得知该车辆被亲戚私自转让给了别人 , 转让时父亲并未知情 , 车辆也未过户 。 因为该车辆不安全 , 得知后与该亲戚签订了责任书 , 声明如若车辆使用途中发生事故与我父亲无关 。 请问该责任书有效吗?
A3:
你好 , 该“责任书”本身有效 , 但可能无法产生你所期待的效果 。
依据《物权法》规定 , 机动车物权的生效、转移采用“登记对抗主义” , 也即机动车一旦交付 , 购买者就取得了其所有权 。 发生事故时 , 一般情况下 , 责任需要由实际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担 。 但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 若车辆已达报废标准 , 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 , 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你的描述 , 该车辆很可能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 存在安全隐患 。 同时 , 由于你父亲是登记主体 , 被侵权人有理由相信你父亲是转让人 , 可能会要求你父亲承担连带责任 。
关于该“责任书”的效力 。 依据你的描述 , 该“责任书”签订的初衷可能是明确发生事故 , 由你亲戚而不是你父亲承担责任 。 约定责任分担不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 该合同可以存在效力 。 但是 , 合同具有相对性 , 既然签约主体是你父亲和亲戚 , 那便不能约束第三人 。 因此 , 如果被侵权人找到你父亲承担责任 , 你父亲不能以此为依据进行抗辩 , 只能先承担责任 , 再向你亲戚追偿 。
综上 , 即便该“责任书”存在 , 你们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可能会埋下隐患 。 建议你及时追回车辆 。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