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尝鲜节】重磅!终于等到汽车券!嘉兴第四轮消费券来啦


【万物尝鲜节】重磅!终于等到汽车券!嘉兴第四轮消费券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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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四轮消费券通过微信平台进行预约及发放
预约时间
4月15日20:00起 。
发放时间
4月17日20:00 。
发放种类
汽车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旅游住宿消费券、图书消费券、通讯信息消费券 。
汽车消费券预约时间
4月15日20:00至4月17日中午12:00 。
发放时间
4月18日20:00 。
二、发放有效范围
全体在嘉人员(包括域外来嘉人员) 。
三、注意条件
汽车消费券可独立申领 。 除汽车消费券外 , 用户还可预约2种其他行业消费券 , 发放环节最多只能随机领到一种行业的一张消费券 。 使用到期时间为4月23日23:59 。
四、本轮消费券计划发放总额为7000万元(含前期发券后未核销金额)
汽车消费券共发放4000万元 , 共1万份;
餐饮消费券共发放1000万元 , 共24万份 , 其中300-100元券4万份 , 100-30元券20万份;
旅游住宿消费券共发放600万元 , 共9万份 , 其中300-100元券3万份 , 100-50元券6万份;
图书消费券共发放400万元 , 共8万份;
通讯信息消费券共发放1000万元 , 共5万份 。
五、严禁商户和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利益 , 禁止将行业消费券用作其他用途
如查实组委会将追究责任 。 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 如有疑问 , 请咨询96345 。
六、汽车消费券细则
1.领券规则
4月15日20:00起至4月17日12:00 , 用户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 , 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申领】进行申领 。 申领时需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 , 并选择相应的汽车消费券种类 。 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 。 申领所填写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申领微信号实名认证信息一致 , 则视为同一用户 , 如不一致 , 将造成汽车消费券金额无法发放 。 如需查询微信实名认证情况 , 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支付】- 右上角三个点, 选择【实名认证】进行查看 。 申领用户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阅读并同意【嘉兴市汽车券活动说明】 。
2.兑奖规则
申领结果将于4月18日20:00通过【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公布 , 敬请留意 。 同一用户最多中奖一次 。
【【万物尝鲜节】重磅!终于等到汽车券!嘉兴第四轮消费券来啦】用户可于4月18日20:00至5月25日23:59 , 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兑奖】进行兑奖 , 兑奖时需上传机动车销售发票照片、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 并填写行驶证注册日期、车牌号、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发票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 其中行驶证注册日期与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需在4月18日(含)至5月25日(含)期间 。 同时 , 上传信息需与微信号申领填写身份信息一致 。
嘉兴市有关部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 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过【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进行1对1通知 。 审核通过后 , 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对应金额发放至用户微信钱包 。 逾期未完成兑奖信息上传的用户 , 将无法获得消费券金额 。
3.消费券规则
抽中3000元汽车消费券的用户需购买3万元(含)以上的机动车 , 并在兑奖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金额发放;
抽中5000元汽车消费券的用户需购买10万元(含)以上的机动车 , 并在兑奖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金额发放 。 以上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
4.汽车消费券使用范围
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名单 , 可在活动开始后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 , 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汽车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 。分页标题
5.汽车消费券
汽车消费券仅限在政府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新车 。 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 。 如发现违规使用 , 一经查实 , 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
6.可同时兼容汽车销售商的其他优惠活动
七、餐饮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可用微信收款商业版(微信商业支付)的嘉兴区域内各餐饮单位 。 建议消费者在用券消费前 , 与商家提前确认 。
2.线下到店消费时 , 方可使用 。
3. 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 , 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 , 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消费券 , 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 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
4.可同时兼容餐饮单位的其它优惠活动 。
5.发放的消费券 , 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 。 商家收款时 , 无需修改收款流程 , 消费券自动核销 , 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 , 无需垫资 , 也无需凭证报销 。
八、旅游住宿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景区、酒店、景区内商铺(餐饮商户)、旅行社、民宿、长三角旅游pass卡等 , 具体商户名单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 , 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 。
2.线下到店消费时 , 方可使用 。
3.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 , 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 , 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 , 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 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
4.可同时兼容参与活动的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 。
5.发放的消费券 , 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 。 商家收款时 , 无需修改收款流程 , 消费券自动核销 , 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 , 无需垫资 , 也无需凭证报销 。
九、图书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实体专营图书销售商店 , 具体商户名单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 , 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 。
2.线下到店消费时 , 方可使用 。
3.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 , 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 , 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 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
4.可同时兼容参与活动的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 。
5.发放的消费券 , 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 。 商家收款时 , 无需修改收款流程 , 消费券自动核销 , 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 , 无需垫资 , 也无需凭证报销 。
十、通讯信息消费券细则
2.线下到店消费时 , 方可使用 。
3.每张信息消费券按照面额(200元)用于购买5G手机(默认价格不低于1900元) , 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 不足部分由用户补足 。 可同时兼容商户的其它购机优惠活动 。
4.三大运营商5G资费套餐在原有基础上连续3个月每月赠送20G流量 。
5.发放的消费券 , 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 。 商家收款时 , 无需修改收款流程 , 消费券自动核销 , 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 , 无需垫资 , 也无需凭证报销 。
嘉广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 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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