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装电梯新规:电梯连廊净宽不超1.2米,净长不超1.5米


「」上海加装电梯新规:电梯连廊净宽不超1.2米,净长不超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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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通知》 。

「」上海加装电梯新规:电梯连廊净宽不超1.2米,净长不超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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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 拟加装电梯的房屋建筑应处于正常稳定的使用状态 , 建筑本身无严重的不均匀沉降、倾斜和结构性损伤等情况 , 能够满足房屋正常安全使用要求 。设计的新建电梯井道和平台结构连为一体 , 并与原楼梯间相邻 , 且能够独立并承担恒荷载、活荷载、风荷载等和地震作用 。
《通知》规定 , 对通过新增电梯候梯厅和连廊实现平层入户的 , 应严格控制候梯厅和连廊的面积 。并符合:
(一)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 , 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 , 原则上净宽不超过1.2米 , 净长不超过1.5米 。同时应确保候梯厅及连廊敞开 。
(二)新增连廊只可延伸至原楼梯间相邻第一开间范围内 , 并满足防火规范相关要求 。
(三)应保留原楼梯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消防疏散功能 。如不能满足 , 应增加补救措施 。
(四)新增候梯厅和连廊均为公共空间 , 严禁加建改建扩建以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 。严禁设置安装入户门 , 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 。
(五)严禁通过扩建既有住宅阳台或新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严禁通过板式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
作者:史博臻
编辑:张晓鸣
责任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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