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顶格罚款60万!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5月14日 , 证监会官网发布对康美药业的处罚及禁入决定 。
证监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 , 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 。 同时 , 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
【康美顶格罚款60万!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康美顶格罚款60万!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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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最终认定 , 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 , 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 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 , 虚增固定资产等 。 同时 , 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 , 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 , 践踏法治 , 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 , 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 证监会发现案涉违法行为后 , 立即集中力量查办 , 持续公布执法进展 , 疫情期间通过多地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听证会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并在坚持法治原则下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
作为中国A股曾经的“明星药企” , 康美药业此前披露公司2018年年报 , 并更正2018年之前的部分财务数据 , 其中2017年末的财报虚增了近300亿元货币资金 , 舆论哗然 。 2018年广东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康美药业涉嫌虚增货币资金余额 , 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 2018年12月18日 , 证监会决定对康美药业立案调查 。
康美药业股票200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许冬谨夫妇 。 在被立案调查前 , 公司市值最高达1300多亿元 。
业内人士指出 , 60万的处罚是老证券法中有关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顶格惩处 。
证监会指出 , 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 , 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 , 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 , 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
证监会重申 ,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 , 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 。 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 , 实施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 , 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职尽责、勤勉从业 , 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对此 , 证监会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 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 , 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重拳出击 。
爆出“300亿造假案”后 , ST康美股价一路走低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5月11日 , 康美药业因大幅度修正2019年度净利润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 警示函指出 , 2020年1月23日 , 康美药业发布 2019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披露公司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5 亿元至-16.5 亿元 。 4月30日 , 康美药业发布 2019 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 披露全年净利润修正为-36.48 亿元 。 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净利润经修正后出现大幅变动 , 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

康美顶格罚款60万!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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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严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