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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次协商 , 为残疾人争取补偿
今年1月2日 , 朱某驾车在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与源起街交路口北口与李某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相撞 , 造成李某残疾人专用车受损 , 车上一位朋友被撞破头皮 , 交警认定朱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但朱某只愿意赔600块修车费 , 双方协商不下 。
3月底 , 64岁腿部残疾的李某求助到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视 , 安排责任心极强的博凡律师事务所杨楠律师负责此案 。 由于李某行动不便 , 杨律师前后2次到其家里走访 , 了解其诉求 , 并到事发地核对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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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认为诉讼途径并非最有利的方式 , 与李某达成一致后 , 决定用协商解决的方式 , 快速、简单、高效地维护李某权益 。 杨律师与朱某及保险公司协商10余次 , 最终为李某争取到1300元赔偿费 。 李某拿到钱后 , 十分激动地说:“我的案子得到法援中心的关心和支持 ,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杨律师 , 真的非常感谢他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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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只是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众多援助残疾人案件中的一起 , 每一起案件都凝聚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无私付出 , 都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者对弱势人群的默默守护 。 一直以来 , 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守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 , 积极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 深化“盘龙经验” , 开辟“绿色通道” , 为残疾人维权点亮希望之光 。
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 , 让残疾人及时获得咨询服务
【本地看热点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深化“盘龙经验”,为残疾人维权开绿灯】了解法律援助有关知识 , 畅通法律援助信息渠道 , 是残疾人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 。 为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 ,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 组建盘龙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 开展“法律援助窗口”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工作 , 印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 目前已累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70000余份 , 其中 , 针对盲人这一特殊群体将有关资料印制成盲文版 , 让盲人能够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途径、程序 , 确保法律援助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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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设施无障碍通道 , 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
盘龙区现有人口88万人 , 其中残疾人5.7万人 , 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 。 残疾人特别是盲人和肢体残疾人员在申请法律援助时遇到的一个难题 , 就是行动不方便 。
为切实解决这个难题 , 盘龙区司法局为残疾人铺设盲道和缘石坡道 , 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残疾人接待室” , 鼓励和倡导有条件的街道(乡)修建盲道 , 改建无障碍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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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交流无障碍通道 , 使残疾人获得心理上、精神上的抚慰
大部分残疾人在身体残疾的同时 , 精神上、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煎熬 。 他们怕自己的人权和人格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 怕自己主张的权利得不到别人的重视和支持 , 因此 , 容易发生情绪失控和过激行为 。 为拉近与残疾人的距离、克服残疾人在维权方面存在的心理障碍问题 , 盘龙区司法局切实端正服务态度 , 努力营造良好的情感交流氛围 , 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心理技巧 , 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情景 。分页标题
开辟程序无障碍通道 , 保证残疾人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残疾人群体因身体残疾等原因 , 基本上无经济来源和依靠 , 家庭经济条件都较差 , 普遍存在“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 在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 , 盘龙区司法局降低门槛 , 适当放宽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和条件 , 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的“三优先”原则 , 努力为残疾人打官司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减、免、缓服务 , 积极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其他司法机关 , 为残疾人提供人文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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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 从2018年至今 , 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办结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0件 , 通过爱心人士转赠9400元资助16件法律援助案件 , 为受援人交纳诉讼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受援人孩子助学费、律师交通补助费等费用 。
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突出 , 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于2005年10月被评为云南省第三届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 2007年7月 , 被云南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 。 2008年3月 , 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 2008年4月 , 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第三届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 2008年10月 , 被评为云南省第四届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
来源:(本地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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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本地看热点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深化“盘龙经验”,为残疾人维权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