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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 , 你的银行卡里突然多了好多钱 , 你会报警还是偷偷花掉?偷偷花掉会违法犯罪吗?
来看看一个真实案例
银行卡突然多出6万元 , 男子疯狂买买买
南宁苏圩镇一男子元某从公司辞职后 , 于2018年12月18日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业务 , 提取金额为3万元 。 由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脑业务系统发生延时处理故障 , 导致该中心向银行发送了3次3万元的代付公积金提取业务指令 , 元某的公积金联名储蓄卡先后收到3笔3万元的公积金 。 也就是说 , 元某的银行卡一共收到9万元 , 其中6万元是误发的!
元某没有去核实这6万元的来源 , 也没有报警处理 , 而是开启了疯狂买买买的模式 , 一天的时间花掉了7万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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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复电脑业务系统 , 通过银行冻结了元某剩余的1万多元 , 并联系元某说明情况 , 要求返还金额 。 元某则称自己以为银行卡多出的6万元是朋友还给他的 , 已经拿来消费了 , 且这是公积金中心的失误 , 不是自己的过错 。
无奈之下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元某告上法庭 。
法院判决:被告要返还不当得利款项6万元
5月14日 , 苏圩法庭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 , 元某未到庭参加诉讼 。 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元某重复收到的二笔公积金款项6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 被告元某向原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返还不当得利款项6万元 。
收到判决书后 , 元某表示认识到错误 , 并承诺会积极筹集钱款归还该公积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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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 , 取得不当利益 , 造成他人损失的 , 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如果元某将这笔6万元花光又拒不归还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走民事诉讼途径追究元某的民事责任 。 如果拒不归还的不当得利数额较大 , 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此时的刑事责任可能包括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
【「元某」银行卡突然多出6万元,男子疯狂买买买,1天花了7万多!结果…】提醒大家 , 面对突然多出的钱财 , 应核实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 而不是偷偷花掉 , 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来源:(成都商报)
【】网址:/a/2020/0519/1589868021.html
标题:「元某」银行卡突然多出6万元,男子疯狂买买买,1天花了7万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