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民族的宏大作品,人民书写的法治篇章”

作者: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
中国民法典横空出世 , 是中国法制史乃至世界法制史上的重大事件 。从此在世界民法典之林 , 中国民法典以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充沛的时代精神、科学的规范设计、严谨的结构体系、精准的话语表达独树一帜、弘扬久远 。
新中国成立以来 , 民法典立法屡启屡止 , 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四次启动 , 但均未成案;2014年 , 党中央再次提出编纂民法典 , 其后历经五载 , 终至功成 。中国民法典之路艰苦卓绝 , 反映出中国人民法治信仰蓄根长久、于今蓬勃 。
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人心血所注、梦想所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老所长王家福先生因被誉为“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而获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 他生前多次表示 , 其最大心愿就是在有生之年看到中国民法典颁布 。
【“整个民族的宏大作品,人民书写的法治篇章”】 民法典绝非知识想象的产物 , 若无时代禀赋、体制导引、生活需要 , 民法典起草者即使学究天人 , 亦不能构建出实在的民法典 。不能想象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在改革初期经济社会转型肇启之时 , 会有实质意义的民法典存在 , 因为只有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 ,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整体展开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快速推进 , 民法典才能应势而出、因时而成 。中国进入新时代 , 才有中国民法典 。
中国社科院是民法典编纂工作五个参加单位之一 , 其具体职责由法学所承担 。我因此有幸亲历民法典编纂实践 , 曾24次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的会议 , 有机会对民法典草案中百余条款发表见解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对草案中不当得利制度表述的建议 。草案最初照搬《民法通则》表述 , 而我认为那是义务规范 , 与民事权利体系不合 。草案又作权利规范型表述 , 我认为其有双主语 , 提出了被现行法采纳的表述方案 。我在其中所学远比贡献多得多 。所学所得不仅是经验与知识 , 还有事业责任、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 。
民法典立法过程可谓民主立法最佳实践 。各专业界别、利益群体、社会公众等 , 都有表达意见的机会与途径 , 其合理建议可融入民法典规范体系中 。中国民法典是整个民族的宏大作品 , 是人民书写的法治篇章 , 是全体社会成员法治实践经验的高度凝练 。当我们把民法典归结为集体智慧的结晶时 , 这个集体就是中华民族 。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采访人员 李晓、刘华东、王斯敏、蒋新军、康薇薇)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01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