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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讯(通讯员李小雷 邢宇)近日,在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对服刑罪犯陈某青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2018年,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陈某青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浏阳市人民法院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然而,服刑两年里,抱着“坐牢不赔钱”想法的陈某青并未主动缴纳罚金。为此,浏阳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面深化“打财断血”、追赃追罚专项工作,专程赶往陈某青的家乡,最终成功查封其名下住房一套。
罪犯服刑两年,罚金分文未缴
2018年11月9日,“2·12”跨国电信网络敲诈勒索案在浏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陈某青等56名被告人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一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陈某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后二审维持原判。
为彻底斩断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浏阳市人民法院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立即启动了对该团伙的罚金刑执行工作。执行局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专项执行行动,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投资理财等信息,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犯罪团伙的财产情况。
“我们连公积金系统都去查询了,但陈某青名下未发现可供迅速执行的财产,所以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潘玲介绍说。一直以来,一些已移送监狱服刑的罪犯,都有着“坐牢不赔钱”的错误观念,所以对于缴纳罚金十分不主动。陈某青也有同样的想法,所以当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监狱督促执行时,他也不愿配合。
两地法院联动,火速查控房产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今年5月18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专程就陈某青罚金刑执行工作,来到陈某青的家乡福建省南靖县。
“说实话,我们来之前心里也没有底,因为人生地不熟,要查询陈某青的财产线索不容易。”潘玲说,尽管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到了陈某青名下有一处房产,但由于当地房产登记系统尚不完善,对地处乡镇的房产未注明详细地址和使用面积,这给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较大阻力。
为尽快查控陈某青名下房产,执行法官找到了南靖县人民法院,两地法院协同配合,通力合作,最终在南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5月20日,执行法官查清了该套房产的面积和地址。
“经过初步估算,房产的价值超过了罚金总额,这让我们看到了执行罚金的希望。”潘玲说,陈某青名下的这套房产,目前由其父母兄弟居住,当执行法官提出将启动拍卖程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时,其家人表达了代偿罚金的意愿,表示愿意分批支付,目前执行法官正在与其家人协商具体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将依法对该套房产予以拍卖,拍卖所得部分用于抵扣罚金。”截至目前,陈某青团伙案56名罪犯涉及的百余万元罚金,已执行到位近40万元。
【 执行工作|红网时刻:湘闽联动显威力,打财断血亮利剑】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收官阶段。为确保涉黑团伙财产刑高效执行,浏阳市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一盘棋”大格局支持下,充分发挥法院间联动机制优势,不断深化“打财断血”工作,始终高举利刃,斩断黑恶势力,以坚定的决心与十足的信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剥夺其再犯能力,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来源:(松鼠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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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执行工作|红网时刻:湘闽联动显威力,打财断血亮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