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发改委出台若干措施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中宏网6月1日电(采访人员刘一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最新发布《深圳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核心领域等重要环节,形成技术引领和应用示范的创新发展格局,明确提出十六条支持措施,包括增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协同共享发展生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环境主要方面 。

深圳深圳发改委出台若干措施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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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深圳市将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机构设立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围绕操作系统、视觉系统、车载雷达、人机交互、V2X 通信、平台及应用软件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关键领域开展工程化研究,按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
此外,深圳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放更多街区、道路、机场、关口、港口作为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无人化、智能化车辆广泛应用,鼓励开展开放场景内自动驾驶出租车、公交、短途接驳、物流配送、清扫车、停车场、高速道路等形式的示范应用,对于示范车辆行驶里程累计达到1000 公里的运营主体,根据示范应用效果给予最高 500 万元资金支持 。
完善产业配套环境方面,《措施》指出,将支持参与修订智能网联汽车标准,鼓励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展技术、测试和检测等标准制修订,对获得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深圳深圳发改委出台若干措施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