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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采访人员 马海燕)“在一般情况下 ,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以及自由权、经济权利等是相互联系的 , 不可或缺 , 共同构成为人权体系的组成部分 。 但是在疫情大流行的紧急情况下 , 生命健康权明显优于其他人权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表示 。
“比例原则在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作用”国际视频研讨会20日在线举行 。 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新加坡、尼泊尔等国近40名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分享各国防疫举措 , 围绕如何在人权保障和防控措施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
【比例|中外学者研讨在疫情防控中使用比例原则保障人权】汪习根说 , 疫情下 , 对生命健康权保护的程度和比例应当远远高于其他人权 , 对其他人权可以也应当施以最高程度的限制 。 这个限度的底线就是公民满足最起码生存与健康所必须生活条件包括食物、水、营养、住房与基本医药等 。 只要能够达到这一基本目标 , 便可对其他权利实施最大限度的克减 。 当然 , 一旦紧急情况消除 , 便应当恢复常态 , 不可克减其他权利 。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斯特凡·科里奥特也表示 , 生命具有至高价值 , 抗疫期间政府要采取措施防止民众受到感染 , 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个人自由受到限制 。 自由和安全之间存在冲突 , 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 。
那这个平衡点在哪里?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法学院院长比平·阿迪卡里表示 , 比例性的确定取决于各个社会的发达程度和发展阶段 , 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也表示 ,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一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 但面对疫情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 , 在对国家人权保障义务的克减适用比例原则时 , 会面临缺乏确定参照指标的困难 。 因此 , 需要根据疫情风险不确定性的变化规律 , 对比例原则的适用采取随时间变化的策略原则 。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格兰·科恩对隐私权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均衡进行了探讨 , 认为这涉及科技公司的角色 , 法律及政策应在其中起到恰当的规范和干预作用 。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海娜认为 , 在讨论某一种防控措施是否合乎比例时 , 要认识到当前对病毒认知的局限性 。 新冠肺炎疫情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 , 应该在国际层面相互合作 。
“我们不能把新冠肺炎疫情当作政治博弈的工具 , 而应当相互尊重、相互配合 。 ”美国乔治城大学教授劳伦斯·戈斯廷表示 , 要使世卫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 还应当尊重资源正义和法治原则 , 让所有疫苗、药物不分贫富公平惠及所有人 , 使每个人被公平公正合理对待 。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表示 , 中国在疫情防控中坚持生命高于一切 , 合理把握比例原则 , 在依法防控上做加法 ,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在个人权利上适度克减 , 广大民众勇于约束自我 , 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 , 在力量整合上做乘法 , 凝聚抗击疫情的磅礴伟力 , 对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 。
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 , 是“全球疫情防控与人权保障”系列国际研讨会的第六场 。 (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址:/a/2020/0621/kd218503.html
标题:比例|中外学者研讨在疫情防控中使用比例原则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