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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平是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法院的退休干部 。 曾在法院工作11年的他 , 在64岁这一年成了被告人 。 起诉他的 , 是两名公安民警和一名商人 。
陈光平退休后喜欢写写文章 , 可“舞文弄墨”给他带来了麻烦 。 2019年9月至12月 , 针对江西乐平警方侦办的一起经济案件 , 陈光平在网上发表帖文30余篇 , 点击量超过67万人次 , 其中一些文字引来争议 , 比如 , 他称两名警察为“黑警”“抢劫犯” , 称他们与商人勾结“炮制刑事假案” 。
2019年10月 , 被陈光平点名“批评”的两名警察——乐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邵长斌、乐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吴文军 , 以及乐平商人倪军 , 均以刑事自诉人身份向法院控诉陈光平犯诽谤罪 。
2020年4月16日 , 江西省浮梁县法院以诽谤罪判处陈光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陈光平则否认“诽谤”提出上诉 。 6月28日 , 景德镇市中级法院召开该案座谈会 , 当事双方未就调解事项达成一致 。
7月8日 , 陈光平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二审期间他将对陈光平作无罪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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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中级法院退休干部陈光平的退休证 。本文图片均来源于陈光平的微信公众号
退休干部网上发文称警察制造假案 , 两民警控诉其诽谤
陈光平在网上发帖“惹事” , 缘于乐平市一起经济案件 。
位于江西东北部的乐平是景德镇市代管的县级市 。 2013年 , 福建籍投资人陈某与其妻子注册成立江西省万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在乐平市开发“万宇城”楼盘 。 2015年 , 陈某自杀 。 2017年 , 陈某妻子将万宇公司大部分股权转让给乐平本地商人倪军等三人 。 当年9月 , 倪军与石傲香、石傲国兄弟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 石氏兄弟取得万宇公司经营权 。 此后一年内 , 公司股权转让各方因控制权等问题产生纠纷 , 倪军向警方报案 。
2018年10月 , “万宇城”经营方的石傲香、石傲国等4人先后被乐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警方认为他们涉嫌挪用公司资金 , 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2019年9月底 , 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对石傲香等人提起公诉 。
在上述案件起诉前的2019年9月19日 , 陈光平在其微信公众号“亦忱看世界”发表一篇文章 , 题为《乐平市公安局一起经侦假案的炮制套路——“万宇城”之争被黑恶势力作成假案解析》 。 陈光平在文中称 , 万宇城的原项目负责人倪军“勾结”警察邵长斌、吴文军 , 利用警权插手经济纠纷 , 从而达到重新获得公司经营权和项目控制权的目的 。
此后 , 陈光平又以“亦忱”的网名陆续发表帖文 。 他在文中称 , 此前一位老友找他看材料、分析案件 , 他“以曾供职于景德镇市政法委10年和景德镇市中级法院11年资历积累的经验作出判断”:此案倪军背后有“黑恶势力保护伞” , 乐平市警察邵长斌、吴文军“炮制假案” 。
被陈光平在文中屡次点名的邵长斌、吴文军 , 均为乐平市公安局民警 。 邵长斌是经济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 系石傲香等人涉嫌挪用资金一案的办案民警;吴文军则是乐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
陈光平的发帖 , 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 2019年10月11日 , 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发布《通报》称 , 针对陈光平在网上发帖反映的情况 , 相关部门正进行核查核实 , 而对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诽谤诬告他人的 , 政法机关将坚决查处 。
第二天 , “乐平公安”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通报 , 乐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方克林在上述微信公号留言称:“亦忱可耻至极 , 利用曾经的身份用一些半真半假的术语来愚民 , 企图利用舆论绑架案件办理 , 应绳之以法……”
2019年10月底 , 陈光平向法院起诉方克林 , 称其侵害名誉权 。 2020年4月 , 景德镇市珠山区法院判决方克林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赔礼道歉文章 , 并按陈光平的诉求支付赔偿金1元 。 此后双方上诉 , 目前此案二审尚未判决 。 分页标题#e#
与陈光平起诉方克林这起名誉权民事案件几乎同时 , 方克林属下邵长斌、吴文军控告陈光平诽谤 。
2019年10月上旬 , 邵长斌、吴文军以诽谤罪向乐平市法院起诉陈光平 , 景德镇市中院指定浮梁县法院管辖 。 当年11月 , 倪军也控告陈光平诽谤 , 浮梁县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
邵长斌、吴文军、倪军在起诉书中称 , 陈光平在网上发布造谣诽谤文章 , 捏造他们三人合谋炮制刑事假案、实施抢劫犯罪等事实 , 请法院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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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平的微信公众号截图
一审判刑两年半 , 二审律师作无罪辩护
浮梁县法院经审理认定 , 陈光平发布“诽谤”文章的时间 , 是从2019年9月3日至12月28日 。 比如在当年9月 , 陈光平发布多篇“单挑乐平市黑恶团伙纪实”系列文章;12月15日 , 他还发布《乐平奇案:市委书记压阵放纵经侦警察抢劫》一文 。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陈光平没有正当或合法理由的情况下 , 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以“亦忱”为网名 , 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 捏造自诉人邵长斌、吴文军、倪军“警黑勾结、罗织罪名、炮制刑事假案”等内容 , 并以此污蔑邵长斌、吴文军为“黑警”、三名自诉人为“罪犯”“抢劫犯”“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 在网络上散布 。
经过公证及腾讯等企业出具函件证明 , 陈光平发布的30篇相关文章 , 在网上阅读量被认定为673737次 。
自述人提供的证据中 , 包括景德镇和乐平警方的相关证明材料:邵长斌、吴文军、倪军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在侦办石傲香等人挪用资金一案中 , 邵长斌无违法犯罪嫌疑;作为报案人倪军的亲戚的吴文军 , 已按规定回避了对此案的相关审核工作 。
自述人出具的证据材料还包括一份刑事判决书——景德镇市珠山区法院2020年1月审理的石傲香等人挪用资金一案 , 石傲香等4名被告人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刑 , 该判决已生法律效力 。
在一审审理期间 , 陈光平为自己辩护称 , 石傲香等人挪用资金系刑事假案 , 这是他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判断 , 并未捏造事实;他通过网络揭露自诉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 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 并非诽谤行为 。 陈光平的辩护人则认为 , 陈光平称自诉人为“黑警”“罪犯” , 属于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 , 不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 , 自诉人可通过民事法律保护其名誉权 。
2020年4月16日 , 浮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陈光平在网上发布的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67万余次 , 超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五千次”标准 , 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 故其行为构成诽谤罪 。 浮梁县法院遂以诽谤罪判处陈光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一审宣判后 , 陈光平上诉至景德镇市中级法院 。
2020年6月28日 , 景德镇中院就此案召开座谈会 。 原审自诉人邵长斌、吴文军、倪军均发言称 , 陈光平的诽谤行为给其工作和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 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
陈光平的二审辩护律师邓学平则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陈平光无罪 , 其主要辩护意见为:陈光平的行为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一审法院对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 量刑畸重 , 审理和宣判程序严重失当;司法公正事关重大公共利益 , 作为公民的陈光平有对“万宇城”一案发表批评和监督言论的权利 。
在6月28日的法院座谈会上 , 辩护律师邓学平提出以原审自诉人撤诉为前提的调解意见 , 被邵长斌、吴文军、倪军三人拒绝 。
【澎湃新闻|法院退休干部发帖称两警察是“黑警”,被判刑两年半已上诉】7月8日 , 邓学平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案件审理期间他将对陈光平作无罪辩护 , 目前尚未接到二审开庭通知 。

来源:(澎湃新闻)
【】网址:/a/2020/0708/kd247033.html
标题:澎湃新闻|法院退休干部发帖称两警察是“黑警”,被判刑两年半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