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不能开网络直播?专家:应对乱象加强监管,不宜一刀切

当前 ,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 相关未成年人保护议题也备受关注 。 7月16日 ,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召开研讨会 , 发布《网络直播App未成年人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全国人大两法修改专家顾问苑宁宁在研讨会表示 , 草案二审稿强化了学校和父母的网络保护责任 。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直播问题 , 苑宁宁则认为 , 不宜“一刀切”进行限制 , 直播平台也是未成年人参与社会事务、向社会传达自身声音的重要途径 。

16岁以下不能开网络直播?专家:应对乱象加强监管,不宜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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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全国人大两法修改专家顾问苑宁宁在南都研讨会 。 朱芳圆 摄

强化父母与学校网络保护责任
随着智能设备及移动网络的普及 , 手机、平板电脑已成为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设备 , 但未成年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学校 , 也给正常的教学秩序带来挑战 。
【16岁以下不能开网络直播?专家:应对乱象加强监管,不宜一刀切】南都采访人员关注到 , 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2018年8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 , 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 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
这一问题 , 在草案二审稿中再度得到明确:学校不得允许未成年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 , 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保管 。
苑宁宁在研讨会现场表示 , 草案一审稿中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主要涉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 , 对学校和父母责任的规定却存在“不实” 。 “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课堂” , 体现出对学校职责的强化 。
“新规赋予学校暂时保管学生手机的权利 。 ”苑宁宁表示 , 实践中很多老师反映 , 学校通过校规方式三令五申禁止学生带手机 , 但学生带手机之后老师却没办法处理 , 有的学生甚至会以老师侵犯其财产权为由拒绝上交手机 。 针对此类实践中出现的学校法律依据不足问题 , 新规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
根据草案二审稿 ,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带手机进入课堂 , 但如果带进课堂 , 学校有义务有权利进行统一保管 。
在落实父母责任方面 , 草案二审稿则明确 , 父母应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安装网络保护软件、选择合适的模式和管理功能等 。
苑宁宁认为 , 草案一审稿对父母责任规定“不实”的原因是 , 当前很多父母不熟悉网络 , 无论如何强化父母的责任 , 他们的网络素养远远不能胜任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 。 因此 , 面临这一“困境” , 草案二审稿对父母责任仅作出适度修改 。
“一刀切”禁止未成年人网络直播值得商榷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直播 , 草案二审稿也作出严格的限制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 , 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
在苑宁宁看来 , “16岁以下不得进行网络直播”是较为严格的立法方式 。
他透露 , 提交全国人大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专家建议稿中 , 曾给出两种方案 。 一是“一刀切” , 明确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进行网络直播;二是网络直播平台可以向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 但要征得监护人同意 。 综合各方意见后 , 草案二审稿选择了第一种方案 。
苑宁宁认为 , 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网络直播“一刀切” , 仍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 , 直播平台也是未成年人参与社会事务、向社会传达自身声音的重要途径 , 解决直播乱象的关键在于加强监管 。 ”
保证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原则被删除
苑宁宁还关注到 , 相较于草案一审稿 , 二审稿将“国家保护未成年人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 , 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规定删除 。
“这一条规定听起来比较虚 , 但对于网络保护专章非常重要 , 因为它是网络保护专章的逻辑起点 。 规定网络防沉迷、禁止手机带入课堂 , 都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原则 。 ”苑宁宁称 , 删除上述规定后 , 有观点认为网络保护专章更倾向于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管制” , 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过程的偏差 。
此外 , “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的制造者和销售者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规定也在草案二审稿中被删除 。
在苑宁宁看来 , 这条兜底性规定亦不应被删除 。 网络时代信息发展迅速 , 新问题层出不穷 。 即使当前的立法制定了很多措施 , 也可能出现不再适用的情形 。 上述原则性规定可以为压实平台责任提供依据 。分页标题
出品: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刘嫚
编辑:冯群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