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易百房|看懂买房“不吃亏”!公积金贷款30个热点问题解答,最高能贷50万!


徐州易百房|看懂买房“不吃亏”!公积金贷款30个热点问题解答,最高能贷50万!


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2020

01、问:市区、铜山区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我提取+贷款最高多少钱?
答:单方申请最高上限额50万元 , 双方最高70万元;如职工公积金余额满足一定的条件 , 提取+贷款最高不超过90万元 , 不分单方申请或双方申请 。
02、问:我在县区贷款 , 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答:单方申请最高上限额40万元 , 双方最高50万元(不含铜山区) 。
03、问:我购买得的是“二星级以上绿色住宅建筑”时 ,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提高?
答:对于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职工 , 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借款人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上浮20% , 即:贷款额度=(月缴存额*12*贷款年限*2+余额*2)*1.2 , 其余测算条件不做调整 , 且最高上限额不变 。                                                   04、问:目前我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有多少?
答:目前我市通过验收的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共有186家 , 均为已竣工验收的项目 , 具体项目可以通过徐州公积金官网查询 。       05、问:我是持有彭城英才卡4星级的职工 , 依据《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计划》《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 对持有彭城英才卡四星级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提高?
答:对持有彭城英才卡四星级的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 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借款人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上浮20% , 即:贷款额度=(月缴存额*12*贷款年限*2+余额*2)*1.2 , 其余测算条件不做调整 , 上限额不变 。                               06、问: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 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 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 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
07、问: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户口本(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单身职工 , 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6.个人收入证明(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原件3份)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8.银行卡(Ⅰ类)
08、问: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2.预付款的 , 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存款凭证(原件)或资金监管协议、银行收款凭证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付清全款的 , 提供交易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徐州易百房|看懂买房“不吃亏”!公积金贷款30个热点问题解答,最高能贷50万!】注:未实行资金监管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契税发票(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户口本(原件)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单身职工 , 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7.个人收入证明(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原件3份)
8.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9.银行卡(Ⅰ类)
09、问:目前我市有几家银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款?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选择四家银行办理 , 即: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淮海农商行、华夏银行 。                           10、问:职工申请组合贷款业务时 , 各合作银行业务服务区域是哪里?
答:邮储银行;市区、各管理部;
建设银行:市区、铜山区;
淮海农商行:市区;
华夏银行:市区 。
11、问:申请组合贷款的职工除了提供公积金贷款时的资料外 , 还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组合贷款规定的首套首贷要求 ,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还需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
徐州辖区户口的 , 应在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出具《个人住房证明》 , 在县区办理的《个人住房证明》应到所属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 , 市区办理的个人住房证明可以通过《个人住房证明》上的二维码审核 。
12、问:非徐州户口的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时 , 无房证明在哪里出具?分页标题
答:非徐州户口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 符合中心组合贷款条件时 , 只要在购房所在地出具《个人住房证明》即可 。
13、问:办理组合贷款 , 在购房地及户口所在开具了无房证明 , 是否就确定为无房?
答:虽然有无房证明 , 但贷款时若《信用报告》显示有个人住房贷款且未还清的或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显示作为贷款房屋产权共有人的 , 也认定为有住房 , 不能办理组合贷款 。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购房贷款信息应作为无房证明不能涵盖区域的房屋信息之一参考使用 。
14、问: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 如公积金余额满足一年的还款额 , 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使用公积金逐月代扣业务?
答:可以
15、问:手续齐全 ,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要求的条件 , 审批时限是多久?
答: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 认真贯测落实“放管服”服务要求 , 对手续齐全 ,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业务统一调整为二级审批 , 即各营业部柜组长 , 管理部提贷款科长负责审批 , 即时给予能否贷款及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的答复 。
16、问:我是婚前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 , 目前婚后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答:1.申请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必须是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且拥有房屋产权;
2.婚前单方购房并办理商业贷款 , 婚后申请商转公的 , 配偶仅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还款且对配偶标注公积金贷款信息 , 在贷款额度测算时不计算为双方共同申请 , 不享受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额的政策;
3.婚前两人均单身 , 共同申请商业贷款 , 婚后办理商转公贷款的 , 如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 , 可以享受双方贷款的上限额度;
4.商业贷款时原借款人一人有产权 , 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的 , 还清商业贷款后办理商转公的 , 仅有产权的借款人可以办理 , 无产权的父母不能参与商转公业务;
17、问:我是婚后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 , 目前已离婚 , 我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答:离婚后未再婚的 , 在商贷结清后并及时办理抵押注销 , 并将产权变更为本人单独所有 , 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 。 如离婚后又再婚的 , 不能申请商转公业务 。
18、问:具体哪两类情况不能办理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答:1.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产权办理商业贷款的;
2.江苏省内及淮海经济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商业贷款的 。
19、问:婚前单方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 , 婚后另一方能单方或双方办理贷款吗?
答:贷款必须夫妻共同申请 , 婚前单方或合计贷过两次的 , 婚后就不能再贷了 。                                                             

20、问:婚前单方购房办理的商贷 , 借款人无公积金 , 配偶正常缴存公积金 , 婚后能转为配偶方的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能 。 一方名下的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另一方的公积金贷款 。

21、问: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商转公业务受理时 , 该笔商业贷款已经结清;
2.该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应确认已办理好不动产权证;
3.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良好 , 无不良信用记录;
4.建议申请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在结清商业贷款前 , 携带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心各营业网点具体咨询后在确认是否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 。
22、问: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答:1.购房合同(原件)
2.付清全部房款的发票(原件)
3.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5.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最后一次还款凭证(原件)
6.不动产抵押登记注销证明(不动产权证注明注销的可不提供)(原件)
7.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等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9.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单身职工 , 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10.个人收入证明(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原件3份)
11.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12.银行卡(Ⅰ类)
23、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效上有何规定?

答: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 借款申请人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内 , 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对于法院拍卖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 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上注明的日期起一年内办理;
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 , 应在还清商业贷款三个月内办理 。
以上业务超出时限的 , 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
24、问:我市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 现在是否还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答:取消省内和淮海经济区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收入证明 , 申请人收入的认定以缴存所在地出具的缴存基数计算 。分页标题
25、问:异地公积金办理贷款的 , 夫妻每人的名字均显示有一次公积金贷款 , 还能再办理贷款吗?
答:有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夫妻两人名下的贷款为同一次贷款的证明 , 中心且与借款人缴存所在公积金中心通过网上审核确认后可以办理 。
26、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后 , 是否可以变更还款方式?办理途径有哪些?
答: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 , 可以申请办理还款方式的变更(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 。
具体办理途径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业务前台、手机公积金APP ,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江苏省政府网上服务平台 。   27、问:职工办理变更还款方式或缩短还款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答:借款人具备以下条件的 , 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还款期限两项业务: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 信誉良好 , 申请时一年内无3次以上(不含)逾期还款记录;
2.借款人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或缩短还款期限时 , 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相对应的还贷条件;
3.借款人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和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 4.办理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 。
28、问:我想部分还款或一次性还清贷款 , 可以通过哪种途径办理?

答:1.职工可以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柜台办理;
2.通过手机公积金办理;
3.通过徐州公积金官网服务大厅办理 。
29、问:贷款结清后 , 结清证明如何取得?
答:贷款还清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结清证明:
1.通过徐州公积金官网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中打印结清证明;
2.公积金中心大厅自助回单打印机上打印;
3.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柜台打印;
4委托贷款银行柜台打印 。
30、问:公积金贷款结清后 , 如何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答:职工可以凭中心出具的结清证明、贷款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取消业务 , 同时凭担保公司出具相关材料到不动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抵押注销手续 。
内容来源:徐州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