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杀死7岁继子抛尸化粪池,被判死缓且限制减刑,将儿子杀害原因是因怨恨儿子不服管教

在此前报道,在关某某失联后,家属曾发布寻人消息,关某敏也曾参与寻人,而关某某的遗体被发现时,关某敏还表现出悲痛的情绪。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关某某系头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

 化粪池|杀死7岁继子抛尸化粪池,被判死缓且限制减刑,将儿子杀害原因是因怨恨儿子不服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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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带关某敏回废弃化粪池边指认现场
该事件最初引起外界关注,源于家属发现孩子失联后积极寻人。家属此前发布的寻人消息显示,关某某身高1.2米,于2019年7月1日在开平市赤坎镇红溪长安村走失,走失时应是“全身上下仅穿一条睡裤,也没有穿鞋子”。
关某某失联后,多家媒体曾报道寻人。关某某的家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关某某与父母、爷爷住在一起,2019年6月30日晚上正常在自己的卧室睡觉,次日5时30分左右,有村民路过关家提醒他们说“大门是打开的”,随后家人便发现关某某“不见了”。
2天后,关某某的遗体在附近一处废弃小学的化粪池被发现。之后,开平警方通报称,此案的疑犯系关某某的继父关某敏,他供述因怨恨儿子关某某不服管教,遂将其杀害。
广东高院复核查明,2019年6月29日,关某敏因琐事教训7周岁继子(关某某)时受到家人责骂,便怨恨在心。同年7月1日0时许,关某敏趁家属熟睡时,将孩子叫醒并对其责罚。随后,关某敏产生杀害孩子的恶念,遂在家中拿了一个装化肥的编织袋和两条绳子,避开自家监控设施,将孩子带至开平市赤坎镇文体中心南侧围墙外化粪池边,之后对孩子进行殴打,并将孩子装进编织袋内打上死结扔进三级化粪池内。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关某某系头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
上述辩护意见,广东高院没有采纳。广东高院认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没有责任;关某敏采用殴打、溺水等手段杀死年仅7周岁的儿童,其作案手段凶残,后果严重,应予严惩;原审判决认定关某敏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所作宣告刑并无不当。因此,广东高院核准了江门中院的上述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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