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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工作生活的林女士 , 5年前在老家买了一栋超级豪华的别墅 , 后来一直没回去住过 。 去年 , 林女士突然在一部热门电视剧上看到自家别墅成了剧中女主的家 。 剧中人在别墅里吃饭睡觉摔摔打打 。 林女士将别墅物业、电视剧出品方、播放平台等一并告上法院 , 要赔偿要道歉 , 要影视剧下架 。 没想到 , 在第一次庭审中 , 林女士又一次震惊了 , 在她家别墅拍摄电视剧的还不止一家 。
换做有些人 , 剧组能够在自己家拍摄影视剧 , 对自己也是绝佳的宣传 , 也许高兴还来不及 。 但是 , 即便利用自己的别墅拍摄影视剧是好事 , 也不能模糊了权利边界 。 私自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 , 就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
无论根据《物权法》还是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 , 房屋所有人都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 而且这是绝对性的、排他的权利 , 即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 , 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 , 都负有不得侵犯该权利的绝对义务 。
由上可知 , 即便是闲置的别墅 , 即便权利人根本没有使用该别墅 , 他人也不得擅自闯入该别墅 , 更不得擅自占有、使用该别墅内的任何设施 。 否则便构成侵权行为 , 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如支付租赁费、水电费、物品损坏的修复费、赔偿金等损失 。
具体到此事件中 , 从报道可知 , 剧组并非是“擅闯”别墅 。 因为业主购买的是样板房 , 将钥匙交给了物业 。 而剧组了解的情况是 , 该别墅属于开发商的样板房 , 且剧组为使用该样板房已经向物业缴纳了6万元场地费 。 那么 , 该剧组应该属于“善意第三人” , 即便其应承担支付租赁费等责任 , 也不必“下架、停播” 。 毕竟 , “下架、停播”的后果和损失较为严重 , 且履行成本过大 , 未必能够行得通 。
而此事件的关键是 , 物业和开发商可能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 , 甚至涉嫌监守自盗 。 根据报道 , 一边是业主缴纳了物业费 , 而另一边则是剧组向物业缴纳了场地使用费 。 那么 , 有没有可能是物业管理部门利用业主长时间不居住、使用别墅的机会 , 将别墅出租给他人使用?
如果此事属实 , 物业的行为严重悖逆了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 甚至涉嫌构成治安违法乃至犯罪 。 特别是 , 物业本来应该妥善管理好业主的财产 , 防止其财产被侵害 。
【澎湃新闻|利用闲置别墅拍影视剧,考虑过别人的财产权吗】无论别墅闲置到何时 , 也是业主的合法财产 , 谁也不能擅自“废物利用” 。 对此 , 物业方理当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 , 积极赔偿损失 , 争取获得业主的谅解 。 而有关部门有必要调查涉案人员是否构成治安违法 , 让敢于视业主财产为无物的责任人付出代价 。

来源:(澎湃新闻)
【】网址:/a/2020/0721/kd306923.html
标题:澎湃新闻|利用闲置别墅拍影视剧,考虑过别人的财产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