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香山评论|浙大“忍痛”开除犯强奸罪学生,老好人当不得

_原题为 香山评论|浙大“忍痛”开除犯强奸罪学生 , 老好人当不得
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 日前 , 浙江大学努某某犯强奸罪 , 仅仅得到“留校察看”的处罚 , 引发舆论一致质疑 。 如今 , 事情出现了反转 , 相关学校作出了对其“开除学籍”的决定 , 方才熨平了公众的情绪 。
公众之所以对犯强奸罪学生从轻得到“留校察看”处罚揪住不放 , 一方面这样的处理不合理、违背常识 , 因为一旦开了口子 , 势必会引发“破窗效应” , 有强奸前科的学生还可以留在校园 , 那吸毒的学生呢?再者 , 观其身边人反映 , 此人不仅是涉案这一件事 , 还有其他未浮出水面之劣迹 , 这也是潜在危害 。 作为一所名牌高校 , 对待恶劣违法行为无底线无原则“宽容” , 理念上扭曲、价值上混乱 , 还拿什么立德树人、教化社风呢?
犯强奸罪被开除 , 本来就没有讨论的余地 , 只不过这样的事件给社会和学校提了个醒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 一个是规矩是底线、一个是人人都属于底线框架之内 , 既不能肆意妄为、也不能有任何特权 。
规矩就该有规矩的样子 , 不管什么都不好使 。 社会轨道是需要底线去托底的 , 否则践踏了公众意志和人性常态的禁区 , 就无法架构起一道道价值的底座 , 那么社会的运转必然会失去支撑 。 想必 , 这也是为何公众不放过“强奸罪者留校察看”的原因 。 祛除学校学风的毒瘤 , 这需要社会的监督 , 更需要学校刮骨疗毒的勇气 。 别拿什么所谓“校规程序”等对冲本就是常理的意识 , 还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 这样的“校规程序”本身就有问题 , 需要改进 , 对标规矩去改、对照法律去完善 。
在规矩面前保持一份敬畏 。 每个人都是学生 , 都有一所学校 。 在规矩和实践面前是学生 , 社会活动就是学校 。 自由是恪守法律之内的自由 , 才能行稳致远 。 想必 , 这也是相关事件折射的道理 。 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地点 , 守规矩、行合法、言合理 , 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 否则 , 你就会被社会这座学校“开除” , 不给你任何“留校察看”的机会 。
【强奸罪|香山评论|浙大“忍痛”开除犯强奸罪学生,老好人当不得】(文/段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