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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 , 他“走”了二十七年
江西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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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 张玉环在和自己的儿子学习用智能手机通话 。 新华社采访人员胡晨欢摄
时隔近27年后再相见 , 母亲与儿子久久伫立 , 一时不敢相认 。
一阵迟疑之后 , 张玉环和83岁的老母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 他说 , 从26岁到53岁 , 9000多天的等待 , 实在太过漫长 。
今年8月4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随着这一判决 , 张玉环回到阔别近27年的家乡——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 , 见到魂牵梦萦的家人 。
三次被判死缓
1993年10月24日 , 两个男孩失踪的消息打破了张家村的平静 。 次日 , 孩子们的遗体在村附近的水库中被发现 。
遇害的两名男童分别只有6岁和4岁 , 警方的法医学鉴定书显示 , 他们均为死后被抛尸入水 , 年纪稍大的男孩是绳套勒致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 , 另一名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
26岁的张玉环被认定是“杀人嫌犯” , 主要依据是:两份有罪供述 , 一个麻袋、一条麻绳和两道伤痕 。
警方发现 , 在抛尸现场提取到的一个麻袋和张玉环穿过的工作服 , 都是黄麻纤维 。 张玉环左右手各有一道被认定为“手抓可形成”的伤痕 , 怀疑是男童遇害时挣扎留下的 。
1995年1月26日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判处张玉环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一审宣判后 , 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江西高院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后 , 于2001年11月7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随后 , 张玉环再次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 。 但这一次 , 江西高院驳回上诉 , 维持并核准原判 。
法院认定张玉环因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 , 用手掐、绳勒致6岁的男孩死亡 , 为灭口又将4岁的男孩掐死 , 将遗体装进麻袋后抛尸水库 。
张玉环案的出庭辩护律师尚满庆指出 , 作为重大死刑案件 , 张玉环案在一审时尚有法律援助律师 , 但在2001年对张玉环极为重要的终审刑事裁定中 , 却无律师为之辩护 , 这有违程序正义 。
数百封申诉信
对于张玉环的家庭来说 , 1993年并不太平 , 也是在那年 , 他的父亲去世 。
2020年8月5日清晨 , 张玉环和家人上山为父亲扫墓 。
“爸爸 , 我回来了 , 清白地回来了 。 ”张玉环跪在墓碑前磕了几个重重的响头 , 伤心着“子欲养而亲不待” 。
对自身清白的坚持、对父母妻儿的愧疚、对与家人团聚的渴望让张玉环20余年来坚持写申诉信 , 累计四五百封 。
“一封申诉信通常要写七八张纸 , 还得写三份 , 要寄给不同的部门 。 ”因为用眼过度等原因 , 在狱中张玉环的视力急剧下降 。
漫长的等待 , 并没有动摇张玉环及其家人的信念 。
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 , 坚信弟弟不是杀人凶手 。 他曾经告诉弟弟 , 如果是你做的 , 你就该死 , “他说他没有 , 我相信他 。 ”
一句相信 , 只有初中文化的他从此替弟弟踏上了漫漫申冤路 。 20多年来 , 他每个月都要去法院 , 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就去了6次 。
“他为我的事跑得头发都快全白了 , 申诉信也写了三四百封 。 ”张玉环紧紧握住兄长的手 , 这样的兄弟情让一名法官也深受触动 , 他对张玉环说 , 你有一个好大哥 。
为张玉环奔波的 , 还有他的前妻宋小女 。 当年 , 张玉环被警方带走后 , 宋小女伤心欲绝 , 她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为张玉环奔波申冤 。 分页标题#e#
但宋小女知道 , 仅靠自己的一副病体难以养活两个孩子 , 她被迫改嫁 。 幸运的是 , 现任丈夫答应照顾好母子三人 , 这些年 , 他也在默默支持妻子帮张玉环申冤 。
“小女 , 永远是我的亲人 。 ”张玉环理解她的选择 , 他感激前妻对自己的信任以及一直以来对自己母亲的照顾 。
张玉环出狱后 , 宋小女专门送给他一部智能手机 , 希望他可以多记录自己的生活 , 让人生留下更多美好的记忆 。
法院解释改判三大理由
当张玉环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后 , 2019年3月1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 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
再审过程中 , 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出 , 张玉环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在案物证均无法与被害人或犯罪事实相关联、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审在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等方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 影响公正审判等 。
江西省高院在再审判决中认为 , 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 江西省高院列举了改判张玉环无罪的理由:
其一 , 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 , 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 , 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 , 不具有排他性;
其二 , 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 , 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
其三 , 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 , 真实性存疑 , 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新华每日电讯|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审判长田甘霖表示 , 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 ,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 , 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
8月4日再审宣判后 , 江西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 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我接受相关部门的道歉 , 并将委托律师申请启动国家赔偿和对相关人员的追责程序 ,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 ”张玉环说 。 (采访人员 赖星、高皓亮、程迪、闵尊涛)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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