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8月16日下午 , 陕西石泉县检察院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李思侠的家中 , 这意味着 , 李思侠无罪 , 并可申请国家赔偿 。 不过 , 对于这份8月15日签发的《不起诉决定书》 , 李思侠告诉上游新闻 采访人员 , “说因没证据起诉我 , 但并不代表我无罪 , 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 , 我们将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诉 。 ”
▲8月15日 , 石泉县检察院给李思侠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 但李思侠表示不服李思侠:《不起诉决定书》没有说我无罪石泉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经本院审查认为 , 认定被不起诉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强行索要污染费和道路使用费的主观目的证据不足 , 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 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 认定被不起诉人李思侠任意占用村委会1万元的主观目的证据不足 , 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 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 依照法律规定 , 决定对李思侠不起诉 。“这个《不起诉决定书》并没有说我有没有犯罪 , 而是说因没足够证据起诉我 , 但并不代表我无罪 , 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 , 我要的是清白 。 ”李思侠说 , 就在《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前一天 , 她家人还专门前往石泉县检察院进行沟通 , 表达了查明真相的想法 , “他们答应了阅卷 , 可不到24小时就给了结果 , 这个我真的无法接受 。 ”
律师:存疑不起诉案存在重启的可能张海成的辩护律师朱孝顶说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通常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分三类情况 。 第一类是法定不起诉 , 如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 第二类是酌定不起诉 。 如犯罪事实轻微 , 法律上认为危害不大 , 没必要追责的情况 。 第三类是存疑不起诉 。 如公诉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 , 仍没有证据证明认定犯罪的 , 或者排除非法证据后 , 其他证据不能认定是犯罪的 , 采用存疑不起诉 。李思侠等人的“不起诉决定”便属于第三类 。对于“酌定不起诉”的情况 , 属于认定当事人还是有罪的 , “只不过情节轻微” 。 类似这种情况 , 当事人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申诉 , 办案单位必须给予书面答复 。对于“存疑不起诉”的情况 , 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诉等方式 , “有点像冤案申诉一样 , 这个申诉必须有办案机关受理 , 才能再次进入司法程序中 。 ”目前 , 该案的三名当事人已经有权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但对于他们来说 , 清白更重要 。按照法律规定 , 对存疑不起诉的案件 , 并不表示案件就此终结 。 当某一天 , 案件证据充分了 , 起诉又可以重新启动 , 这也意味着此案并非彻底终结 , 他们随时还可能面临起诉 , 这也会影响三人日后的生活 。
来源:(未知)
【】网址:/a/2020/0819/1597818121.html
标题:举报环境污染获刑 陕西女工程师不接受检方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