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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趋稳后 , 京郊周边游热了起来 。 然而 , 黄花城长城却遭遇了这样一幕:有人在古长城上安置“焊梯” , 安营扎寨;当地村民当起门票收费员;周边农家乐、民宿、钓鱼等生意兴隆 。
【南方日报|别让野长城“受伤”】横亘在京郊的黄花城长城 , 雄伟壮观 , 景色秀美 , 不仅是一份不朽的物质文化财富 , 也是一份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 。 早在2013年 , 它就被确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 随后 ,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作了规定 , 包括不得利用长城开辟参观游览场所 , 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至此 , 法律已经相当完备 , 然而投射到现实中 , 这或许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 。
种种迹象表明 , 长城“野游”或许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 尽管“未开放长城 , 禁止攀登”的警示牌十分醒目 。 然而 , 绕过警示牌 , 后面则是旅行社、村民、志愿者的“一条龙”服务:旅行社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野长城亲子游活动 , 把游客拉到这里;有村民摇身变成了收费员 , 公开叫卖“10元登长城 , 可扫码支付”;身穿“长城保护”工作服的志愿者 , 主动当起了导游……这一幕不禁让人怀疑 , 他们可能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 所谓监管变成了“假监管” 。
从媒体调查看 , 野长城“受伤”并非一朝一夕 , 而是反反复复、难以根治的问题 。 此前 , 箭扣长城也被变相收费过 , 长城管理保护部门派专人拦截、劝阻游人 , 但架不住长城绵延不绝、范围极广 , 做不到全方位保护 。 某村委会便另辟“后门” , 理由是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 , 以及村民清扫游客垃圾也需要成本 。 这些收费行为显然无理无据 , 在长城规划和修缮过程中 , 国家已经作出了相应补贴 , 没有替村民解决就业的义务 , 也没有赋予他们管理长城的职责 。
近年来 , 北京投入了大量资源对长城进行修缮 。 但平心而论 , 更好的保护在于平时 , 不要等到事情严重了才亡羊补牢 。 旅行社、村民、志愿者形成的利益链 , 说明管理部门有很多工作可做:一方面 , 规定就是规定 , 不能因为经济原因就网开一面 , 更不能把收费归结为“历史问题” , 要展开专项治理 , 清除盘根错节的各色势力和不法利益群体;另一方面 , 也要加强长城日常管理 , 针对巡查流于形式、志愿者监守自盗等现象 , 需要及时反思 , 补上制度漏洞 。
托尔斯泰曾说过:“历史是国家和人类的传记 。 ”文物作为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 , 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 , 是金钱买不到的 。 随着时间的推进 , 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 。 由于资金和人力等因素影响 , 野长城暂时没有得到很好的修缮和保护 , 但这不是可以随意伤害它的理由 。 不去给未开放的野长城添麻烦 , 就是为文物保护做贡献 , 也应是每个公民的自觉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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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方日报|别让野长城“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