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


7月15日 , 62岁的朱某明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 。 当天下午3时许 , 他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 在途经河北省霸州市京环线64公里500米南庄头村村口处 , 与一辆出租车相撞 。 出租车司机肇事后逃逸 , 朱某明则死于交通事故 。 据事后了解 , 肇事司机赵某波是当地镇政府公职人员 , 2年前以“工作日代步、周末跑单贴补家用”为由租用私人出租车 。 逃逸不久后 , 赵某波自首 。
朱某明的儿子朱某称 , 事发至今对方未赔付一分钱 , 从始至终未道歉 。 政府、村委此前曾介入协调 , 并向死者家属提供数万元处理后事 。 在协调未果后 , 朱某将赵某波告上法庭 。

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
本文插图

8月26日下午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了解到 , 有关赵某波是否在工作时间开出租车牟利需进行详细调查 , “根据相关的纪律规定 , 公职人员是不允许从事第二产业的 。 如果有特殊原因 , 也需要调查核实后来判定 。 ”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自首后家属拒绝赔偿
“我父亲在附近一个小区当门卫 , 每天都会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 。 ”朱某说 , 因为小区不管饭 , 朱某明中午都会回家自己做饭吃 , 然后再骑车回去上班 , “7月15日那天 , 父亲和往常一样吃完饭便自己骑车去上班了 , 只是没想到会在路上发生车祸 。 ”
据朱某提供的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 , 当日下午3点20分 , 朱某明由北向南骑车行至京环线64公里500米南庄头村村口处 , 准备过公路时 , 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出租车相撞 , 双方车辆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 造成该事故的原因则是 , 出租车司机赵某波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低头看手机导致观察不周 , 即赵某波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朱某明则无责任 。

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
本文插图

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
本文插图
交警事故认定书显示 , 赵某波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 , 出租车司机赵某波弃车逃逸 , 朱某明则死于交通事故 。 “我接到消息的时候 , 父亲已经被送到医院 , 但没有了生命体征 。 ”朱某说 , 当时他们并不知道肇事司机是谁 , 也不知道事故原因是什么 , 直到20多个小时后 , 警方告知他们肇事者已去交警部门主动投案了 , 才知道肇事司机是一名镇政府的公职人员 。
“那天是星期三 , 正常的工作日 , 且事发时是下午3点20分 , 一个公务员不在单位上班 , 还在外面开出租车 , 不是兼职赚外快是什么?”朱某说 , 抛开赵某波私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谈 , 在发生车祸后 , 身为公务员赵某波不应该逃逸 , “如果他能留下来及时救治我父亲 , 也许悲剧也不会发生 。 ”
8月25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霸州市煎茶铺镇人民政府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 , 赵某波确系该单位公职人员 , “就是一个普通的职员 ” 。

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
本文插图
肇事车辆
朱某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赵某波自首后 , 他曾到煎茶铺镇政府找过相关领导反映问题 , “政府部门里一个领导告诉我 , 他们绝对不会包庇赵某波 , 也愿意帮助我们调解处理后续事情 , 但直到现在 , 也没有任何有关赵某波的处理结果 , 我们也没有收到一句道歉或一分赔偿 。 ”
肇事者租车“代步”曾表示周末才会跑单贴补家用
朱某明所在的煎茶铺镇南庄头村村委会一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表示 , 事故发生后 , 当地政府及村委曾从中协调处理 , 但赵某波的家人并不愿意赔偿 。 “对方(肇事方)一分钱也没给 , 说啥也不给 , 我们也没招 , 只好找政府帮忙 , 大家七凑八凑的凑了3万块钱给朱家 , 但这事到现在都还没解决 。 ”该工作人员称 。分页标题
“我不知道他们家是不是真的没有钱 , 我一直没见过他们 。 ”朱某说 , 自己要料理父亲的后事 , 还要照顾体弱的母亲和4个年幼的子侄 , 并没有太多精力去索要赔偿 , “钱都是村委和镇政府在出面牵头 , 但对方就是不给 。 后来实在是没办法了 , 政府才凑了3万元给我们家先办后事 , 但我们目前也只收到了这3万元 。 ”
而对于赵某波租用出租车一事 , 前述煎茶铺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知情 , “他家里条件不好 , 在周末和节假日可能开出租贴补家用 , 但有没有利用工作时间去跑车这个没有调查过 , 这是纪检委的事 。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 , 事情已交由公安机关 , 具体情况他不清楚 , “对死者家属我们肯定是有安抚的 , 且政府给朱家的肯定不是3万元 , 具体多少不便告知 。 ”

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
本文插图
赵某波与出租车车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红星新闻|公职人员开出租撞死老人逃逸后自首 拒赔付被起诉】据了解 , 事故中赵某波所驾驶的出租车系当地一村民樊某所有 , 樊某于2018年11月17日 , 以每月1660元租金将车租赁给了赵某波 。 “他来租车时 , 说自己平时只是代步用 , 只在周末才会跑车赚点钱 。 ”樊某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他在租车时与赵某波签了租赁合同 , 租期8年 , “他给了我5万押金 , 然后我就没再过问过了 , 不过他交租挺准时的 。 ”
26日下午 , 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值班人员回应红星新闻采访人员称 , 有关赵某波是否在工作时间开出租车牟利需进行详细调查 , “根据相关的纪律规定 , 公职人员是不允许从事第二产业的 。 如果有特殊原因 , 也需要调查核实后来判定 。 ”
据了解 , 朱某已将赵某波起诉至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 , 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 。 “今天(26日)刚收到法院通知 , 调解失败 , 转立案了 。 ”朱某说 。
另据河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冀时调”显示 , 8月18日 , 廊坊市霸州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朱某的起诉案件后 , 曾进行诉前调解 , 至8月26日下午4时 , 调解失败 , 转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