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公司法支持“同股不同权”,中概股未来会“回A不回港”吗?
_原题为 公司法支持“同股不同权” , 中概股未来会“回A不回港”吗?
公司法允许在深注册的科技企业实施“同股不同权”了?A股在继科创板与创业板后 , 股权架构限制进一步放开也值得期待 , 能吸引更多中概股“回A不会港”吗?8月26日下午 ,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 。
其中最亮眼的一条是:变通公司法 , 允许在深注册的科技企业实施“同股不同权” , 在扩大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保护稳定发展 。 虽然此次只涉及公司注册层面的改革 , 但也可视为国内资本市场在股权结构改革上的重大一步 。
“同股不同权” , 即一家公司中拥有包含两类或者多类代表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的股权结构 , 通常指外部投资者一股一票 , 而公司管理者一股多票的情况 , 这种特殊的股权架构能够帮助管理层把战略决策权掌握自己手中 , 不过度受资本影响 , 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 。
一般来说 , 设置“同股不同权”的多为科创企业 。 由于科创企业前期投入大 , 融资需求更为迫切 , 但经营资产较轻 , 回本周期长 , 较难获得贷款支持 。 若采取常规股权架构 , 在多轮融资后 , 很容易使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团队股份被稀释 。
当初 , 许多明星科创企业由于无法满足国内对于上市公司盈利、股权结构等要求 , 不得不选择赴美上市 。 而如今国际形势有所变化 , 中概股们也加速回归祖国怀抱 。
由于港股已于2017年末完成上市规则修改 , 支持一定条件下的“同股不同权”情况 , 为公司节省了拆除VIE架构的成本 , 故成为中概股们二次上市的“优先选择” 。
反观A股 , 2019年科创板首先试点了股权架构改革 , 于9月27日推出了A股“同股不同权第一股” 。 近期 , 创业板注册制中又进一步扩大了“同股不同权”试点范围 。 资本市场改革步伐不断加速 , 改革蔓延到中小板乃至主板似乎也能够期待 。
根据中金公司的统计 , 符合港交所二次上市要求的中概股有19家 , 总市值约3400亿美元 。 今年以来 , 先后有网易、京东等中概股回港二次上市 , 另外还有拼多多、携程、爱奇艺、百度等传出回港二次上市消息 , 新浪、华住、易车、聚美优品、58同城等传出私有化消息 。
【回港|公司法支持“同股不同权”,中概股未来会“回A不回港”吗?】如今在公司注册上已经开了“同股不同权”的口子 , 若A股也能进一步包容“同股不同权” , 或许将吸引更多中概股选择“回A”而不是“回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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