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黎智英刑恐记者案押后至下月3日裁决

中新社香港8月28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以污言秽语恐吓一名记者 , 被控刑事恐吓 。 控辩双方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 。 双方陈词完毕后 , 法庭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 。
2017年6月 , 黎智英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维园)参与一场公众集会时 , 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 , 涉以污言秽语恐吓一名记者 。
案件的控辩双方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 。 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指 , 被告向事主说出“我实揾人搞X你(我一定找人搞你)”、“我已经影咗你相(我已经拍下了你的照片)”等话 , 是有意图恐吓、警告对方 , 构成刑事恐吓 。
对于辩方指被告基于冲动 , 亦因长期被追访感到困扰才喝斥事主 , 并无警告意图 , 控方认为 , 法庭应只考虑案发日情况 , 当时维园正举行公众集会 , 记者有权拍摄及录影 , 而且当时事主拍摄时一直保持距离 , 并没有挑衅被告 。 倘若被告不想被拍摄 , 他应该离开现场 , 而不是走近事主 。
【法律|黎智英刑恐记者案押后至下月3日裁决】双方陈词完毕 , 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裁决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