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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8月29日电(采访人员 岳德亮)为了深化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 , 提升社会化发现能力 , 浙江省政府决定重奖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 , 查实后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 。
【给予|浙江将重奖环境污染问题举报者 查实后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 , 要拓宽线索发现渠道 , 通过政策激励、法制宣传等 , 鼓励和引导群众发现并通过电话、信函和网络等方式反映环境违法行为 , 特别是手段隐蔽、性质恶劣的环境违法线索 。 鼓励实名举报和企业内部知情人员举报 。
意见规定 , 浙江省要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 对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 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 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的 , 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5%、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此外 , 对举报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 , 查实后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 , 可同时实施精神奖励 。 在查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时缺少关键线索的 , 可实施最高50万元的重金悬赏 。
浙江省政府指出 , 要落实举报保护措施 , 设立举报奖励办理专岗 , 严格控制举报信息知情范围 , 严防泄露举报人信息 。 对举报重大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的 , 有针对性地制定保密和安全措施 。 严厉查处泄露举报信息、通风报信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行为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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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给予|浙江将重奖环境污染问题举报者 查实后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