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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能力 ,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 近日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 探索在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 《实施方案》要求三市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跨城通办”的前期准备工作 , 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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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明确 , “跨城通办”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 , 申请人可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
其中大厅办理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EMS送达”模式 , 通过“数据线上跑、快递线下送”方式 , 实现跨城不动产登记业务“就近办理 , 只跑一次” 。
网上申请则利用远程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 , 实现网上受理、大数据审核、自助缴税(费)和核发电子证照 , 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领取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 申请人可在业务申请时选择双向EMS邮寄服务 , 实现“零跑腿、不见面”服务 。
跨城通办的基础是大数据共享和网签备案、网上缴税(费)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实现 , 以及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名)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不动产业务的全面部署应用 。 《实施方案》要求三地登记机构加强与政数部门、住房交易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 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签系统以及网上缴税(费)支付系统的对接 , 确保网签备案及缴交税费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
省厅开发搭建省级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 , 负责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和公共支撑能力服务(包括统一支付、电子签章(名)、统一物流) , 并明确电子签章(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可以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 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跑的目的 。
跨城通办的实施 , 打破了属地不动产登记事项只能在属地办理和取件的局限性 , 由传统的属地申请转变为由申请人根据便利、自愿原则任意选择异地登记机构大厅或网上申请办理 , 大大缩短办事距离 , 减少办事成本 , 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
下一步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与广、深、珠三市的沟通指导工作 , 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尽快实现三市不动产登记全业务“跨城通办” , 为珠三角9市乃至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赵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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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珠|广深珠三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实现少填、少报、少跑】[责任编辑: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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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深珠|广深珠三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实现少填、少报、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