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3人交往,去世后"两妻六子女"争产

“南国早报”微信公号11月4日消息 , 博白男子陈某因病突然去世 , 引发他的两名“妻子”和6个“子女”(其中4个“子女”是非婚生)掀起“遗产争夺战” 。 为证明身份 , 陈某其中一名“妻子”冯某和4名非婚“子女”要求开棺做亲子鉴定 。官司打了3年多 , 经历了一审、发回重审 。 11月2日 , 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周某生的两名非婚生女儿享有继承权 , 但有结婚证的“妻子”冯某及其生的双胞胎儿子无继承权 。【事件回放】男子与3女子交往 , 生养了6个子女陈某是博白某村人 , 上世纪八十年代 , 陈某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梁某同居生活 , 未登记结婚 。 1991年 , 两人收养了一名养女 , 后又生了个女儿 。 在此期间 , 陈某到桂林做生意认识了周某 , 与周某同居 , 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 。其间 , 陈某与已婚的冯某产生婚外情 , 1998年冯某产下一对双胞胎男孩 。 2009年冯某离婚 , 为证实双胞胎男孩身份 , 陈某做了匿名亲子鉴定 , 鉴定显示陈某是孩子父亲 。 随后 , 陈某将孩子的户口迁至自己名下 , 一起生活 。 2015年 , 陈某与冯某登记结婚 。2017年2月底 , 陈某因突发心脏病去世 。 2018年5月 , 冯某和两个儿子以及另外两名非婚生女儿作为原告 , 将梁某和两个女儿、陈某的父母 , 一起起诉到博白县人民法院 , 要求分割陈某的遗产 。陈某名下一栋三层楼房 。 受访者供图2018年8月底 , 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 , 驳回5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冯某等原告不服 , 上诉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由于一审判决书中 , 出现20多处错漏 , 二审法院裁定 , 撤销一审判决 , 发回重审 。去年1月 , 该案一审重审立案 。 冯某等原告向法院申请 , 要求开棺 , 对陈某与4个非婚生子女做亲子鉴定 , 以平息纷争 。 而陈家人及梁某 , 则坚持做祖孙鉴定 。【重审判决】认可两名非婚生女儿身份 , 不认可双胞胎“儿子”身份11月2日 , 冯某收到一审重审判决书 。一审法院重审后认为——梁某是陈某的配偶 , 双方属于事实婚姻 。陈某与周某非婚同居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 。 因此 , 认可两个女儿为非婚生女 , 是陈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陈某虽与冯某登记结婚 , 但该结婚行为违反我国婚姻法关于实行一夫一妻制和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 , 应属无效婚姻 , 冯某无继承权 。陈某良双胞胎兄弟 , 户口迁移入陈某的户籍时已满14周岁 。 而从冯某与前夫的离婚协议约定来看 , 陈某良兄弟俩是冯某与前夫所生 , 并非陈某之子 。陈某生前陪双胞胎“儿子”外出玩耍 。 受访者供图由此 , 一审法院重审判决:由陈某的父母、梁某及其两个女儿 , 以及两个非婚生女儿按份额继承陈某的遗产 。对该判决冯某及其儿子不服 , 表示将上诉 。(原题为《男子与3人交往 , 去世后“两妻六子女”争遗产 , 最新判决结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