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知财经|涉七项违法事实,董秘独董“不服”,你知道是哪家公司吗?


2020年10月23日晚间 , *ST工新发布公告称 , 公司收到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 公司正式被认定违规 。
据证监会查明 , *ST工新被查出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担保、重大诉讼和仲裁、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事项等未及时披露以及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等七大违规事项 。
就此 ,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ST工新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ST工新董事长、工大集团董事长张大成以及数名有责人员给予警告 , 并处以最高30万元最低5万元罚款 , 全案总罚款2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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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 公司独董和董秘请求免于或从轻处罚的理由却令人忍俊不禁 。 比如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莹申辩 , “虽为公司法定高管人员 , 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实际地位、作用和影响力小 。 ”时任独立董事吕占生表示 , “对需要签字的内容 , 本人事先并不知晓 , 不知情 。 ”同时称其个人“长期从事文化工作 , 不懂财务知识和证券知识 , 分析研判年报数据能力欠缺” , 而另一位独立董事徐艳华则称 , 其作为独立董事从未参与过公司任何重大事项研究和决策 , 对所发生事项不知情 , 且表示 , “生活困难 , 无力缴纳罚款” 。 不过上述申辩意见均未被黑龙江证监局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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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违法事实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釋 , 如果投资者于2017年2月4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买入*ST工新 , 并在2018年7月2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 , 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 , 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 ,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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