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王振忠:徽州的“女祠”与“庶母祠”

王振忠
自十六世纪前期著名的“大礼议”事件之后 , 徽州的祠堂大批涌现 。在传统中国 , 祠堂是一种以男性血缘为中心的纪念性建筑 , 但在徽州 , 却出现了一些专祀女性神主的“女祠” 。其中 , 以祭祀先辈姬妾的“庶母祠”更是异乎寻常 。根据当地的说法 , 庶母祠是一种与正祠(亦即俗称的“男祠”)相对应的女祠 。女祠与男祠是相对而言 , 没有女祠也就没有男祠的称呼 。女祠尤其是庶母祠的出现 , 既是黄山白岳这一商贾之乡妇女社会角色的重要表征 , 同时也折射出金钱对于清代祭祀礼仪的强烈渗透 。
从前安徽有一句俗谚 , 叫:“穷不过凤阳 , 富不过歙县 。”自明初以来 , 凤阳人打着花鼓外出逃荒 , 一向是传统时代中国农村破产的象征之一;而稍后在江南各地夸奢斗富的巨腹商贾 , 则有相当不少就出自徽州歙县 。在安徽 , 以长江一线为地理分界 , 南北人文景观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分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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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三绝
迄至今日 , 在畴昔徽州府首县——歙县境内仍然是牌坊林立 , 以致此处素有“牌坊城”之别称 。在当地 , 遍地的牌坊与残存的祠堂及徽派民居一起 , 被世人称为“徽州三绝” 。如今 , 粉墙黛瓦的古民居 , 成为极具特色的皖南建筑之代表 。而在街衢巷陌之间 , 精美的牌坊随处可见 , 而且造型各异 , 甚至花样翻新 。例如 , “八角牌楼学士坊 , 额题字爱董其昌” , 县城中心的许国牌坊 , 就以八脚牌坊的样式别具一格 。类似的牌坊 , 还见有歙县北乡的丰口四面坊等 。此类的八脚牌坊或四面牌坊 , 因为国内所罕见而蜚声远近 。除此之外 , 徽州各处祠堂的类型亦纷繁多样 , 除了全国各地常见的以男姓为中心的祠堂之外 , 还有众多的“女祠”乃至极具地方特色的“庶母祠” 。
一、传世文献中的“女祠”
“祠堂社屋旧人家 , 竹树亭台水口遮 , 世阀门楣重变改 , 遥遥华胄每相夸”——这首新安竹枝词 , 状摹的是清代前期徽州的村落景观 。其中 , 社屋彰显的是地缘因素 , 而祠堂则反映了血缘的存在 。明代中叶以后 , 徽州逐渐形成了宗族社会 。此后 , 黄山白岳之间祠堂林立 , “社则有屋 , 宗则有祠” , 亦遂成了徽州村落的常见景观 。当时 , 除了一般祭祀男性祖先的祠堂之外 , 还出现了专门祭祀族中女性成员的“女祠” 。
据目前所见 , 最早的徽州女祠记载见于十八世纪 。乾隆时期的《歙西竹枝词》曰:
黄潭世泽即潭滨 , 男女分祠重祀禋 。
创置义田归众廨 , 矜孤恤寡有仁人 。
“潭滨”也就是歙县潭渡 。从竹枝词的描述来看 , 当时就已出现了“男女分祠”的现象 , 也就是既建有男祠 , 又有女祠之出现 。关于这一点 , 程云鹏《新安女行录》中 , 保留了一篇颇为罕见的《潭渡女祠记》 , 可以与上述的《歙西竹枝词》比照而观:
女祠 , 非制也 。古者天子、诸侯、大夫、士各有庙 。……庙有门堂、寝室 , 室有主 , 有男有女 。祭则有专有合 , 昭穆虽不同位 , 而祭则一也 。
新安祠堂无专祭 , 与古之祫祭同 , 而潭渡黄氏复别立女祠 , 殆有见于男、女异席之故欤……
程云鹏为歙县岩镇樟森塘人 , 其族人多贸迁扬州 , 他于乾隆初年完成《新安女行录》一书 。其中提及的“祫祭” , 指的是上古时代天子或诸侯将远近祖先神主集合在太庙里加以祭祀 。从上文分析可见 , 潭渡另建女祠的原因 , 其实是源自男女授受不清的观念 。在上述文字之后 , 他接着回顾了历代祭法的变迁 , 并列举了浦江义门郑氏四代祠堂之“男女东西为昭穆” , 主张不如“先祭男主于堂 , 次献女爵于寝室” 。此外 , 他对于歙县的祭祀礼仪颇有微辞:
嗟乎!吾乡祠祭之故 , 岂独在女祠哉?……不立祧法 , 则贩夫牧竖掩著乎上 , 近且以厚资进者注不祧 , 资薄者则祧与毁同 , 将使后世祭者惟多财翁 , 初不计其人之善否也 , 人亦安肯立廉隅、矜名节以为不祀之鬼哉?且夫妇人立身矫矫 , 嗣续徽音 , 仅与寻常之妇妥侑餴饎 , 既久而藏诸夹室 , 可不重思其故欤?……溪南吴氏侧室妇 , 亦别立专祠 , 不以子贵而得跻世庙 , 亦以抱矫矫之行如古列女而有不祧 。呜呼!予所不解 , 岂独潭渡之女祠乎哉?分页标题
该段引文末尾 , 引了一位叫吴艮斋的人的话:“呜呼!吾乡祠祭难言矣!”作者最大的不满或者说不解 , 是金钱对于祭祀礼仪的渗透 。在他看来 , 由于捐输进主规定的实施 , 世风凉薄 , 趋富贱贫 , 不祧之祖多是富人财主 。西溪南吴氏 , 甚至也出现了“侧室妇”的专祠 。所谓“侧室妇”的专祠 , 亦即下文将会谈到的“庶母祠” 。
二、徽州现存的“女祠”
迄至今日 , 尽管历经了数百年的世事沧桑以及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浩劫 , 在徽州仍然保留下少数的女祠 , 这些仅存的女祠 , 成了我们研究清代社会文化史的重要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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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棠樾村民复原的村落旧貌 , 王振忠收藏
最为著名的女祠 , 首推歙县棠樾的清懿祠 。棠樾位于歙县西乡的平畴沃野之间 , 明清时代是徽州最为富庶的村落之一 。聚居于此的鲍氏 , 有不少迁居江南各地 , 以贾代耕 , 起家肥盈 。其中 , 尤以在扬州从事盐业经营者最为显赫 。据载 , 鲍氏拥有家资三千万两白银 , 是盛清时代中国最为富有的商人家族 。在十八世纪 , 鲍志道为扬州八大盐务总商之一 , 乾隆皇帝南巡时 , 他曾亲接御驾 , 备极恩宠 。其时 , 因鲍氏为天下首富 , 运际中天 , 万象隆富 , 故棠樾村亦有“慈孝天下无双里 , 衮秀江南第一乡”之美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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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棠樾牌坊
当年 , 棠樾鲍氏殚思竭虑地致力于宗族建设 , 力图在桑梓故里营造家诗户礼之风、睦族和宗之俗 。清嘉庆年间 , 鲍氏家族的盐业经营如日中天 , 鲍志道等人花费巨资将创建于前明的敦本堂重修一新 , 并于其左侧修葺文会 , 另建世孝祠 , 整修了大和社及水口牌坊园林、三元庵等 。其中的敦本堂 , 也就是俗称的“男祠” 。而此一得名之出现 , 实际上缘自“女祠”的营建 。
鲍志道的弟弟鲍启运 , 因鲍氏支祠敦本堂只奉男主 , 不附女主 , 于是醵资于大和社对面 , 坐南向北构筑了“女祠”——清懿祠 , 崇祀女主 , 并捐义田若干 , 构筑鳏寡孤独“四穷仓” , 酌盈剂虚 , 每年义赈族内穷人 。清懿堂为三进五开间的建筑 , 因其保存尚属完好 , 于1996年与棠樾村口的其他古建筑一起 , 以“棠樾石牌坊群”的名义 , 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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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懿堂
清懿堂是独立建筑的一座女祠 。而与之同属歙县西乡的呈坎村(今属黄山市徽州区) , 则有一处女祠完全为“男祠”的附属建筑 。呈坎村中的罗东舒祠俗称“宝纶阁” , 也在199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罗东舒祠后部的南侧 , 有一三开间九檩的“则内” 。此一“则内” , 俗称“女祠” 。以上都是现存比较著名的女祠 。除此之外 , 我在歙县南乡的义城村 , 也曾见到一处女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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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义城女祠
在传统时代的徽州 , 女祠并不罕见 , 故而在有的族谱中 , 还记录了女祠祭祀的细节 。如晚清光绪年间的《双杉王氏宗谱》中 , 就专门记录有《婺源双杉王氏女祠祠祭祭例》 , 其中提及 , 女祠内设三席 , 编序世次 , 中祀始祖妣 , 其他的则分别左昭右穆加以祭祀 。
三、从“另置一龛”到“庶母祠”之出现分页标题
在清代 , 因徽商的囊丰箧盈 , 妻妾成群者为数颇多 。与此同时 , 徽州的文风蔚盛 , 有不少庶出者秋闱高捷 , 奋翮联翩 。在这种背景下 , 母以子贵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鉴于此 , 如何格外从权祭祀庶母 , 便成了徽州社会中颇为迫切的现实问题 。
清代前期休宁理学家施璜 , 曾主持紫阳书院、还古书院之会讲讲席 , 著有《思诚录》、《小学近思录发明》等 , 并辑刊《紫阳书院志》 , 他对程朱理学有着颇为精湛的探究 。施璜就曾指出:
《家礼》:“庶母不可入祠堂 。若嫡母无子 , 而庶母之子主宗祀 , 亦当祔嫡母之侧 。”何其严也!但母以子贵 , 庶母之主僭越入祠甚多 , 终于礼不合 。另置一龛 , 以奉庶母之主 , 亦酌乎礼而当其可之义也 。
关于庶母祔祠 , 尚未读到朱熹论述的原文 。不过 , 程朱理学的另一代表人物程颢确曾指出:“庶母不可入祠堂 , 其子当祀之私室 。”在清代 , 与施璜差相同时的李御六也指出:“庶母不与嫡母并 , 妾不敢干其分也 。庶母另立一龛 , 子得以致其情也 , 一举而公义、私情两得之矣 。”这些澄泾辨渭的言论 , 都反映了徽州士大夫对庶母祔祠一事的强烈关注 。
在具体的宗族实践中 , 庶母入主祠堂 , 也逐渐成为不少祠堂的惯例 。歙县《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祠规》中 , 就记载有康熙年间的“进主规则” , 其中明确规定“庶母不得入 , 以子贵受封者入 。此严禁也 , 务世守也” 。关于这一点 , 康熙十五年(1676年)鲍元仪所撰《重整祠规序》更进一步解释道:“庶母不得进者 , 重嫡也;庶母子贵而得进者 , 重爵也 。”揆诸史实 , 乾、嘉、道年间 , 在歙县新馆鲍氏一族 , 凡是能捐助良田、银两以广祀产 , 或能读书获取功名者 , 其庶母皆可以入祠 。不过 , 直到太平天国期间新定的《续议祠规》还指出:“无后者及庶母(指有子者论)之主 , 未便同列正寝 , 今另设二座于楼西 。”并且指出:“捐资配飨 , 固所以遂子孙之孝思 , 亦所以充裕祠内经费 。……至庶母捐钱十四千 , 得列正寝楼西(指有子者论) , 此咸丰间续议减条也 。”从上述的这些记载可见 , 允许入祠的庶母之主 , 仍然必须另列于正寝楼西 , 并不得与嫡母比肩称雄 。
当然 , 在徽州一府六县 , 情况并不完全相同 。清徽州府休宁县虞芮乡趋化里茗洲村人吴翟(?—1736) , 为雍正二年(1724年)府学岁贡生 , 他经过多年的努力 , 撰成了一部上承古礼而又宜于时俗的著作——《茗洲吴氏家典》 。在该书的卷2中 , 收入有一篇《庶母另列一龛议》 , 其中引证了施璜、李御六的相关论述 , 进而指出:
庶母祀于私室 , 礼也 。吾族私室不奉神主 , 虽庶母亦列祠堂 , 习俗相沿久矣 。然以庶母之主 , 竟与嫡母雁行 , 甚且以庶母之氏姓 , 标于嫡母之椟 , 嫡庶不辨 , 名分不严 , 莫此为甚!
今议:以前庶母之在庙应祧者祧 , 其存者 , 别置一龛于西序之末 。以后庶母之入庙者 , 皆登庶母之座 , 终其子之身 , 即奉主埋墓侧 , 不得杂处 , 以乱祠规 。
此处指出 , 根据程朱理学的礼教 , 庶母应祀于私室 , 但在当时茗洲吴氏的家族中 , 庶母列于祠堂已是由来已久 , 这些庶母的木主甚至可以与嫡母者分庭抗礼 , 这自然引发了庶嫡不辨与名分不严的质疑 。为此 , 吴翟主张 , 应通权达变 , 将庶母木主存放于祠堂西边的最后一龛内 , 以期避免习俗与礼制的冲突 。
对于庶母祭祀的处理 , 在徽州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前引《潭渡女祠记》提及:“溪南吴氏侧室妇 , 亦别立专祠 。”可见 , 早在乾隆时代 , 歙西平原一带就已出现了专祀侧室的祠堂 。
不过 , 有关“侧室妇”祠 , 案例并不多见 , 而且因书阙有间 , 迄今学界仍未知其详 。数年前 , 笔者在皖南收集到一份有关兴建庶母祠的合同文约 , 颇为罕见且珍贵:分页标题
立建庶母祠合同文约人邦一股秩下师惟等 , 邦二股秩下尚楣等 , 邦四股秩下师寪等 。缘我族自原三公以下庶母数十 , 均未入祠 , 在当日固严嫡庶之分 , 后人讵不知之 。第思瓜绵椒衍 , 亦不无甘蔗旁生 , 族大人多 , 何代蔑有?揆以孟子“无后为大”之言 , 则既承其宗祧 , 俾延血食 , 而本身没无所归 , 木本水源之思 , 不独其子若孙有所不安 , 亦仁人孝子有所不忍者也 。前人屡欲创建庶母祠 , 或费用不敷 , 或地基难全 , 事故中止 。今因祠宇重修 , 人心合一 , 已能告竣矣 。加以庙旁有基地一所 , 均复输入无词 , 其有庶母之家乐输若干 , 共建庶母祠 , 安妥庶母神主 , 使今日之已有者可无憾 , 异日之复有者亦可无虞 。且族内有公务 , 以时聚会而公议之 , 则是一举而三善备焉 。所有凡例列于后 , 恐久无凭 , 爰立合同文约十纸 , 各股分收 , 永远存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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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年建庶母祠合同 , 王振忠收藏
此份合同订立于同治八年(1869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从契约中提及的人名来看 , 应是祁门渚口倪氏相关的文书 。关于此一祠堂 , 以往专门研究女祠的学者 , 曾根据村内现存的碑刻及族谱史料 , 简单提及倪氏的“庶母祠” , 但因对历史文献的理解偏差 , 误以为该祠兴建于宣统二年(1910年)以后 。此后 , 这一论述几乎成为定论 , 即使在最新出版的祠堂研究专著中也仍然沿袭此一说法 。
渚口倪氏为祁门大姓 , 子孙蕃昌 , 世族昭著 。该家族利用徽州山林的资源优势及邻近阊江之水路便利 , 往来贩买茶叶、木材等 , 并在江西景德镇从事瓷业经营 , 握算持筹 , 颇获厚利 。与此同时 , 家族内部人材辈出 , 可谓簪缨奕世 。在这种背景下 , 许多人都耽于娶妾纳宠 。于是 , 这份合同就由“原三公”名下的三个房支共同订立 , 其中提及 , 原三公之下 , 有庶母数十人 , 都因嫡庶之名份而未能入祠祭祀 。
值得注意的是 , 此处三个房支为“邦一股”、“邦二股”和“邦四股” , 按照常理应当还有“邦三股” , 之所以未曾出现这一支 , 应当是因宗族内部的支派荣枯、房分隆替——或可能是该支早已绝嗣 , 或可能是该支不甚发达 , 支下男子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并无经济实力娶妾纳宠 , 故未能参与订立合同 。“瓜绵椒衍”典出《诗·大雅·緜》“绵绵瓜瓞 , 民之初生” , 意思是像花椒一样密密繁衍,像瓜藤一样蜿蜒缠绵,藉以比喻家族之繁衍昌盛、人丁兴旺 。而“甘蔗旁生” , 则用以形容庶出者亦所在多有 。接着 , 合同又引用孟子“不孝有三 , 无后为大”的言论 , 为建造庶母祠张本 。共立合同者认为 ,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 , 创建庶母祠天经地义 , 这是表达孝心的一种行为 , 符合儒家的伦理规范 。
当时 , 族中的祠堂得以重新修建 , 其旁正好有一块空地 , 遂划归祠堂所有 。倡议者号召家有庶母者通过捐输 , 共同创建庶母祠 , 安放已有的庶母神主牌位 , 并且为将来所娶之妾提供一处神圣空间 。另外 , 此一庶母祠 , 还可作为公务聚会商议的场所 。上揭的合同接着还发凡起例 , 批有四点 。其中之一规定各个支派下今后娶妾者 , 要向祠堂交钱3300文 , 在迎娶当年之内付清 。由此可以推测 , 渚口倪氏家族颇为富庶 , 娶妾人数亦相当可观 。为此 , 第二点凡例概述了庶母祠置办田产的情况——由此一产业中拨出大租17秤8斤12两 , 交给每年主持祠堂祭祖的“年首”支配 , 年首在每次祭祀时 , 较之前加办两桌酒席 , 迎请庶母神主进入正祠 , 共同配享致祭 。除了田产之外 , 邦一股、邦二股和邦四股还应乐输钱文 , 捐钱的时间分为三段 , 一是在每年的腊月 , 二是在翌年的三月 , 三是在五月付清 , 不得拖欠 , 以备公用——此乃“凡例”的第三条 。而“凡例”的第四条还规定:“庶母祠内神前香灯 , 公议照依正祠规则 , 各股派点 。”也就是说 , 庶母祠内神牌前的香灯 , 也照正祠(男祠)的规矩 , 由各支派分别点请 。分页标题
上揭文书正文之末尾写明:“合同文约拾纸 , 各股分收 。”而在合同的左上角 , 就写有十张合同文约的收执人:
壹纸 , 正伦堂收;贰纸 , 邦本祀收;叁纸 , 邦宁祀收;肆纸 , 邦成祀收;伍纸 , 翠峰、翠屏祀收;陆纸 , 道雸祀收;柒纸 , 道经祀收;捌纸 , 师本祀收;玖纸 , 铣钜祀收;拾纸 , 尊铎收 。
正伦堂也就是该家族祭祀男性血缘祖先的祠堂 , 亦即契约中反复提及的“正祠” 。可见 , 女祠的相关契约 , 最重要的收执者之一就是男祠 。其后罗列的“某某祀” , 则皆为族中各支派之祀会 。至于第十纸的收执人“尊铎” , 应系独自一人的名讳 , 推测可能是因其身份特殊(如祖先中庶母数量较多) , 故而需要特别表出 , 单独加入 。
四、余论
祠堂原本是以男性祭祀为中心的建筑 , 但在徽州 , 出现了“女祠”和“侧室妇专祠”(庶母祠)等 。关于女祠的出现 , 清代《潭渡孝里黄氏族谱》曾指出:
窃见吾乡设立宗祠敬祀其先 , 统之以鼻祖 , 于报本追远之意可云得矣 , 然多祀祖而不及妣 。蒸尝时祭 , 子孙入庙 , 顾瞻座位 , 母氏之祖咸阙如 , 于私心每有未安者 。
从字里行间来看 , 作为儿孙辈 , 俯仰之际 , 孝思素笃 , 春露秋霜 , 谨乎步趋 , 专设女祠祭祀之理由似乎颇为冠冕堂皇 。不过 , 与棠樾鲍氏一样 , 潭渡黄氏也是著名的扬州盐商 , 在盛清时代 , 他们在各地追逐锥刀什一之利 , 厚膺福禄 , 如日方东 。无论是在江淮之间还是在歙西平原 , 这些巨腹商贾凿池筑室 , 酣歌恒舞 。与此同时 , 他们在睦族敦伦方面更是不遗余力 。因此 , 在祭祀礼仪上发凡起例有所兴作 , 亦在情理之中 。从现有的文献记载来看 , 最早出现的“女祠” , 应是祭祀商人妇的祠堂 , 而“侧室妇专祠”或“庶母祠” , 显然亦与黄山白岳间大批徽商的涌现密切相关 。
早在十六世纪晚期 , 著名旅行家谢肇淛曾走访徽州 , 他在所著《五杂组》中 , 不仅绘声绘色地讲述过著名官僚汪道昆父子二人皆惧内的个案 , 而且还概述性地指出 , 在徽州“妒妇比屋可封” 。的确 , 商人妇的地位在黄山白岳之间颇为特别 。对此 , 后来的《歙西竹枝词》这样描述:
谋生远客不忘家 , 女掌男权费用骄 。寅借卯粮拖店帐 , 人情人面做虚花 。
所谓女掌男权 , 反映了徽州妇女在家庭中的强势地位 。此种强势地位 , 早已使得女祠的登场呼之欲出 。而在另一方面 , 徽州人素有“乌纱帽和红绣鞋”之爱 。谢肇淛就曾讲述过徽州人汪宗姬一掷千金狭邪的故事 。而在徽州 , 此种个案屡见不鲜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著名收藏家冯梦桢前往徽州 , 曾见到一位玉兰园主人“继臣” , 其人“官儋州倅 , 以五妾往 , 家中尚留数姬”;而在歙县西溪南 , 富商吴天行姬妾成群 , 竟有“百妾主人”之名号 。由此看来 , “侧室妇专祠”最早出现于溪南 , 显然不是偶然的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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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老屋阁(西溪南 , 今属黄山市徽州区)
关于“女祠”的出现 , 此前也有学者曾经涉及 , 甚至有人将之提升到“妇女解放”、“文明进步”的高度 , 其实这完全是毫不相干的两码事 。在我看来 , 如果说“女祠”反映了商人妇在徽州的强势地位 , 那么 , 从本质上看 , “庶母祠”之出现 , 则实际上是徽商夸奢斗富的一种表征 。
【太监|王振忠:徽州的“女祠”与“庶母祠”】责任编辑:于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