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手划定“底线”,为香港立法会拨乱反正

郝诗楠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中国香港)香港学会成员
马振昊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

中央出手划定“底线”,为香港立法会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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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一直都是各派别政团冲突与竞争的焦点 。 长期以来 , 反对派一直试图利用立法会干扰甚至对抗特首与特区政府的管治 , 甚至是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 。 不论是炮制“三权分立”论 , 或是无休止的“拉布” , 还是不断煽动议会暴力 , 立法会早已被一小撮激进反对派所挟持 , 消解了它在特区宪制框架中应有的管治责任和能力 。
针对这一现象 , 中央在推出香港国安法之后再次出手 。 11月11日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 为立法会议员划定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 。 此次涉及立法会的重大决定有助于立法会拨乱反正 , 同时对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 , 在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基础上 , 进一步促进香港繁荣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 。
首先 , 此次决定从大局出发 , 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 , 将“爱国者治港”明确嵌入一国两制的运行机制之中 。 “一国两制”以“一国”为前提 , 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和原则 。 邓小平同志曾提出“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 , 但同时也强调了港人治港须有底线 , 即“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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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涉港决定中也明确了“爱国者”的标准 , 将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 , 或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的立法会议员悉数清除 。 这一定义并没有像某些人所预测的那样对“爱国者”进行无边界的扩大解释 。 因此 , 它不仅是对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精神的坚持和继承 , 也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制度设计的原意 。
第二 , 此次决定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基础 , 但又放眼未来 。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告 , 该决定既适用于被香港特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 , 也适用于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相关人员 。
从短期来看 , 这是针对近来乱港分子肆虐、社会秩序混乱的去疴猛药 , 能够沉痛打击那些寄生于香港治理体系内部 , 以攫取政治私利、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的激进反对派政客 。 从长期来看 , 该决定就此也立下了制度性的规矩 , 为香港特区政府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 , 切实维护特区宪制秩序 , 保障“一国两制”在正确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提供了抓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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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 此次决定从程序与实体上均合乎法理 , 彰显中央依法治港的精神与决心 。 由于此次对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涉及对“一国两制”原意的理解并属于香港宪制层面的事务 , 是中央事权 。 因此特区政府先向国务院提出相关请求 , 而后者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与基本法等法律依法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形成决定 。
【中央出手划定“底线”,为香港立法会拨乱反正】随即 , 特区政府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 依法判定四名先前被DQ的议员符合决定所设置的相关要件 , 进而剥夺其立法会议员资格 。 整个过程不仅符合宪制性程序 , 而且也与宪法、基本法和最近通过的香港国安法法理相衔接 , 更是对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关于立法会议员资格与宣誓等相关解释的补充与发展 。 也有部分评论者认为 , 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通过的决定将与其他相关法律和决定一道为香港特区关于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本地立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