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提反垄断 支付新规影响了谁( 二 )


于百程指出 , 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 , 在目前的移动支付市场 ,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两大巨头占据了90%以上的份额 。 按照最新《条例》要求 , 很可能触发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条款 。
此前 , 监管方曾在2020年12月对蚂蚁金服进行过约谈 , 其中内容就涉及支付业务 , 要求回归支付本源 , 提升交易透明度 , 严禁不正当竞争 。 于百程认为 , 后续在过渡期内 ,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将根据新的监管办法进行整改 , 甚至可能按照支付业务类型进行拆分 , 以达到合规要求 。
不过 , 有媒体报道 ,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指出 , 《条例》中设定的市场范围是全国电子支付市场 , 既包括了电子支付市场 , 也包括银行卡支付 , 而不是通常狭义上的条码支付市场 。 按照这种市场界定 , 不论是支付宝、财付通 , 还是银联 , 都没有达到1/3的市场份额 。 也就是说 , 按照该《条例》 , 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一家机构构成垄断意义 , 这也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做法 。
可以预见的是 , 未来的支付市场格局将会出现一定改变 。 正如黄大智所说 , 目前的支付行业是一个极度集中的市场 , 加强反垄断后 , 对市场上其他中小支付机构将构成重大利好 。 因为超过了监管规定的标准线 , 机构要么拆分 , 要么出让原本的市场份额 , 而这些支付份额无疑将分解至其他的支付机构 。
亏损“超额”将被叫停
除了反垄断监管外 , 此次《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的法律责任 。 其中提到 , 明确支付机构退出情形 , 加大对支付机构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参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加大对持牌机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业务渠道行为的处罚力度 。
在审慎监管措施方面 , 《条例》提出 , 支付机构若累计亏损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或自获许可之日起 , 未实质开展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 , 或已获许可的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连续停止2年以上;连续2个年度分类评级结果为最低等级;或存在对支付服务市场稳定运行具有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 央行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直至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
另明确了违反支付账户规定责任 。 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支付账户管理制度 , 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 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的 , 央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 ,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过 , 此次《条例》也设置了合理过渡期 。 即施行前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 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 。 逾期仍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 由央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业务;拒不停止业务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 由央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
在黄大智看来 , 加大支付机构的违规成本 , 将为整个支付行业发展奠定更好的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 。
首提反垄断 支付新规影响了谁】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岳品瑜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