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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与场景方的合作再引争议 。 1月25日 , 一位借款用户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其于2019年3月办理了一起由晋商消费金融发放的教育分期贷款 , 但其认为自己遭分期场景方诱导借款 , 出资方应向对方追款 。 同时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晋商消费金融旅游场景“踩雷” , 涉及贷款30.55万元 , 法院最终判决借款人无责 。 对此 ,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 , 在场景金融中 , 除了借款人的还款风险外 , 对于第三方场景平台的经营和道德风险也日渐凸显 , 金融机构尤其需要对场景方风险做好风控 。
被指诱导用户借款 , 受托支付引争议
1月25日 , 王洋(化名)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2019年3月 , 他与上海一家开展教育培训的公司——天象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网络”)签订了一份为期2个月的设计类授课合同 , 并通过“分付君”APP申请了一笔教育分期贷款用于支付学费 , 总金额为24800元 , 分24期还清 。 根据借款合同 , 该笔借款的放款方为晋商消费金融 , 正常还款情况下 , 王洋应该偿还的金额为30752元 。
天眼查信息显示 , 分付君运营公司为北京贷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鱼科技”) , 是一家通过租房、教育、3C等场景 , 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 。 根据贷鱼科技官网 , 公司合作方包括晋商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通联支付等多家公司 。
根据王洋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 , 贷鱼科技为本次借款的居间方 , 天象网络为服务提供商 , 为借款人提供教育培训分期服务 。 最终 , 天象网络未能按照约定在结课后为王洋介绍工作 , 所授课程内容也较为基础 , 认为受到欺骗的王洋在还款7期后 , 未再进行还款操作 。
“现在我的征信记录中已经出现晋商消费金融的逾期记录 , 家人也被催收了 。 ”王洋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王洋认为 , 天象网络这类公司诱导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借款 , 并且贷款并未汇至自己个人账户 , 而是进入了天象网络账户 , 晋商消费金融、分付君应该尽到调查义务 , 向天象网络进行追款 。
随后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致电天象网络询问当前是否还开展分期教育服务 , 是否由贷鱼科技提供服务 , 对方客服表示仍开展分期教育服务 , 但具体如何贷款等情况需要见面后进一步沟通 。
近年来 , 各场景领域风险事件频发 , 也引发了用户频频投诉 , 不少像王洋一样的用户认为 , 自己未收到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方放款 , 不应履行还款义务 。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向北京商报采访人员介绍指出 , 在场景金融中 , 主要涉及消费者(借款人)、消费平台以及金融机构(贷款人)三方主体 , 三方参与主体各取所需 。 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借款 , 从而提前享受消费平台的产品或服务 , 金融机构将消费者的借款直接打给消费平台 , 是为了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把控 , 防止放贷资金挪用风险 。
“这种贷款支付方式也叫做受托支付 , 贷款机构直接把款项支付给商户 , 消费者不触碰放贷资金 , 这种支付方式在现实中也比较普遍 。 ”于百程表示 , “在场景金融业务中 , 金融机构放款并未打到用户个人账户而是打给消费平台 , 这种支付方式本身并不违规” 。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按照监管要求 , 消费金融公司只能以受托支付将贷款汇入指定账户 , 用于指定的贷款用途 。 而在王洋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也提到 , 受托支付模式下 , 贷款一经贷款人审批通过并完成放款操作 , 即视为贷款已被借款人提取 。
未严格审核资金用途 , 晋商消金踩雷
对于晋商消费金融提出的“放款即提取”这一操作 , 法院对此却并不认可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20年底密集披露了15起由晋商消费金融提起再审的民事裁定书 。 经法院认定 , 晋商消费金融再审申请依法被全部驳回 。 这也是该系列案件中 , 晋商消费金融第三次败诉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15起案件均源自晋商消费金融场景方 。 裁定书披露的显示 , 2016年6月14日 , 晋商消费金融与山西易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凯旅游”)签订合作协议 , 为用户提供旅游分期场景下“畅游贷”产品服务 。
2016年10月-11月 , 易凯旅游以低价旅游项目为诱饵 , 与客户签订旅游合同 , 称“只需交纳999元签证费 , 并向晋商消费金融办理贷款 , 就可参加美国西海岸11日游活动” , 诱使游客申请“畅游贷”贷款 , 并承诺贷款由易凯旅游偿还 。分页标题#e#
易凯旅游实控人王赟将贷款挪作他用 , 未能及时偿还 , 也未安排客户完成旅游项目 。 王赟犯诈骗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在王赟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 , 法院还提到“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未严格审核客户借款资金用途 , 不论客户是否实际到美国旅游 , 均在签订合同后即将贷款打至易凯旅游 。 ”
此后 , 晋商消费金融一纸文书将15名借款人告上法庭 , 要求15名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 包括本金、贷款账户管理费、罚息、滞纳金等四项费用 。 另据法院统计 , 15名客户共涉及贷款30.55万元 。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 , 均以晋商消费金融败诉而告终 。 经法院审理认定 , 易凯旅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骗取借款人与晋商消费金融签订消费贷款合同 , 贷款交易模式所涉及的一系列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合同及协议应均属无效 。 同时 , 晋商消费金融将案涉贷款直接打入易凯旅游的对公账户 , 借款人并未实际收到案涉贷款 , 故不应该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 。
李亚指出 , 在本案情形下 , 法院已经明确认定贷款交易模式所涉及的一系列协议均属无效 , 且所谓贷款人也并未收到案涉贷款 。 那么贷款人既非借贷合同的一方主体 , 也非返还财产的义务人 , 晋商消费金融无权要求贷款人继续还款 , 也无权将贷款人按照逾期记入黑名单 。
于百程表示 , 在场景金融中 , 除了借款人的还款风险外 , 对于第三方场景平台的经营和道德风险也日渐凸显 , 这也对资金方做好场景风控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同时因为场景方往往规模比较大 , 出现风险后在为借款人带来麻烦的同时 , 对于金融机构的影响也更为集中 。
风险事件频发 , 场景方风控待加强
对于公司当前是否仍与贷鱼科技开展合作、与易凯旅游纠纷后续如何处理、如何对合作场景进行有效风控等问题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向晋商消费金融方面进一步了解情况 , 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
一位行业资深研究人士指出 , 晋商消费金融场景“踩雷”这一情况背后 , 反映的是消费金融机构对于合作场景、客户借款资金用途审核不严 。 消费类场景机构提前收取款项却缺乏有效监管账户 , 核心在于对实体场景的风险防范 , 因为在消费金融模式中 , 场景方才是主角 , 金融服务实体 , 金融只是配角地位 。 只有加强对实体预付款模式的监管 , 才能够从根源上解决消费金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
“近年来 , 医美、租房、教育等场景方都出现过骗贷、过分营销、倒闭和卷款跑路事件 。 如果消费平台本身出现经营或者道德风险 , 使得消费者无法继续享受应有服务 , 同时还需要继续还款 , 则借贷链条就出现了问题 , 此前暴雷的租金贷、教育分期等均是如此 。 ”于百程介绍到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针对场景方跑路后 , 借款用户是否需要按时还款 , 一直也是大众关注的焦点 。 对此 , 李亚认为 , 在消费金融受托支付模式下 , 借贷合同一经成立生效 , 贷款人和金融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已成立 , 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 , 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 贷款人应当严格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 。
对于资金方与场景方产生矛盾时 , 双方均主张用户应该向自己还款这一情况 , 李亚表示 , 如果出资方未收到用户还款款项 , 则不能直接认定贷款人无需还款 , 而需查看借贷合同关于还款方式的相关约定 , 才能判断其法律责任 。
于百程强调 , 金融机构需要对于场景金融中的风险 , 特别是对场景方风险做好风控 。 包括加强对场景合作方的准入管理 , 对企业实力、经营状况、营销过程等做持续有效评估 , 对于场景方资金流的使用进行监测 , 及早发现并规避风险 , 此外还可采取增加担保机构等风控手段 , “在场景金融中 , 借款人如果发现自身合法利益受损 , 可以向消费者保护部门、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 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
李亚则进一步表示 , 消费借贷的贷款人应充分考察商户的资质、信誉 , 降低信任风险 , 签订合同时应充分审核还款主体、还款方式等条款 。 在签订合同后商户跑路的情况下 , 应尽可能寻找商户欺诈、对贷款不知情等相关证据削弱或否认合同效力;并与同类型受害者一起向有关部门反映 , 确定金融机构是否有风控漏洞等情况 。
采访人员丨岳品瑜 廖蒙
【新浪财经综合|晋商消费金融再陷争议 场景风险何时休】责任编辑:潘翘楚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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