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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6日讯 日前 ,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曲银)罚字〔2021〕第1号)显示 ,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10宗违法遭罚397万 占压财政资金】1.法定存款准备金应交未交;2.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3.发展特约商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4.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币;5.占压财政资金;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7.未按反洗钱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8.未按照反洗钱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9.未按照反洗钱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10.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 。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警告 , 并处罚款人民币397.3万元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曲银)罚字〔2021〕第2号)显示 , 周国庆(时任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4.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8万元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曲银)罚字〔2021〕第3号)显示 , 周剑(时任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5万元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曲银)罚字〔2021〕第4号)显示 , 王建平(时任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6万元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曲银)罚字〔2021〕第5号)显示 , 房刚(时任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6万元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曲银)罚字〔2021〕第6号)显示 , 陈二华(时任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 。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 , 注册资本25.21亿人民币 , 法人股及1037名自然人股为第一大股东 , 持股比例97.06% 。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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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网址:/a/2021/0126/kd645021.html
标题: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10宗违法遭罚397万 占压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