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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通财经网
拉夏贝尔(06116)公布 , 该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新01民初41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 原告为新疆恒鼎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为该公司、上海乐欧服饰有限公司、诺杏(上海)服饰有限公司及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
【新浪财经综合|拉夏贝尔收到“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遭索偿销售款约2.19亿元】据悉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以新设全资子公司新疆通融服饰有限公司为名义贷款人 , 获取高新集团通过乌鲁木齐银行发放的人民币5.5亿元委托贷款 。
截至目前 , 高新集团已就委托贷款合同纠纷向乌鲁木齐中院提起诉讼 。
原告已提出以下请求: 1. 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偿还原告销售款约人民币2.19亿元;
2. 请求依法判令公司自应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6%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罚息 , 暂算止2020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411.77万元;
3. 请求依法判令上海乐欧在人民币2019.24万元本金及罚息范围内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请求依法判令上海诺杏在人民币1125.16万元本金及罚息范围内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4. 请求依法判令公司、上海乐欧、上海诺杏支付本案律师费约人民币123.17万元;
5. 请求依法判令公司、上海乐欧、上海诺杏向原告支付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 保全保险费人民币85844元(以上第1、2、4、5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约人民币2.24亿元);
6. 请求依法判令上海微乐就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
7. 请求依法判令本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公司已收到乌鲁木齐中院(2021)新01民初41号《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 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 公司将继续与高新集团及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 , 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该诉讼事项 。 与此同时 , 公司正会同专业律师团队开展应诉工作 , 将积极采取必要措施 ,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次诉讼系因公司获取高新集团人民币5.5亿元委托贷款事项引起 。 鉴于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成本及利息费用等 , 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由于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阶段 , 最终影响将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责任编辑:陈诗莹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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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浪财经综合|拉夏贝尔收到“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遭索偿销售款约2.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