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_原题是:鹏元征信个人数据业务惹争议
法治周末采访人员 宋媛媛 霍建清
近一段时间 , 鹏元征信被罚事件持续引发舆论关注 。
老牌征信机构鹏元征信因“未经批准 , 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等被央行合计罚没接近2000万元 , 成为全国首个因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被处罚的征信机构 。 而鹏元征信旗下的移动互联网个人及企业数据查询工具——天下信用 , 目前仍在开展个人数据报告业务 。
由于天下信用的个人数据报告中存在职业身份、居住地、收入、房产、出行等多项敏感个人信息 , 不少用户误认为通过天下信用查询的报告即为征信报告 。
天下信用所出具的这份个人数据报告究竟是什么性质 , 是否合规?其数据来源渠道又如何?
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被罚
企查查信息显示 , 鹏元征信成立于2005年4月8日 , 注册资本20115亿元 , 是一家专门开展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企业评级、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的专业征信机构 。
2015年1月 , 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 , 同意包括鹏元征信、芝麻征信、腾讯征信等在内的8家社会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 此后这8家成为第一批试点的机构 。
2016年开始 , 鹏元征信就上线了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数据报告查询业务的“天下信用” 。
由于信息孤岛、信息误采误用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 , 最终 , 包括鹏元征信在内的8家机构均未拿到牌照 。 2018年年初 , 第一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 , 颁给了百行征信 。
虽然没有拿到个人征信业务的牌照 , 但鹏元征信的个人数据业务并未停止 , 而且还逐渐“走红” , 频繁出现在各消费金融公司或者小贷平台公众号的菜单栏 , 或者APP内 。 有互金从业者透露 , 一些合作借贷平台为天下信用导流 , 会按阶梯量级作相应提成 。
然而 , 2020年12月30日 , 中国人民银行公示的一纸行政处罚书 , 给鹏元征信势头正劲的个人数据业务敲响了“警钟” 。 这份处罚书显示 , 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 , 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 , 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499.29 , 并处罚款62万元 。
对于处罚 , 鹏元征信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本次处罚是由于我们在2019年对机构客户提供的个人报告中 , 少量报告含有个人贷款信息 。 ”并表示 , “我们已于2019年年底完全停止对外提供含有个人贷款信息的报告 , 完成了央行要求的全部整改内容 , 现有业务和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可以继续为用户提供服务 。 ”
法治周末采访人员注意到 , 目前 , 天下信用仍在开展个人数据报告业务 。 报告中 , 虽然没有了个人贷款信息 , 但是仍然包含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职业身份、居住地、收入信息、出行信息等大量个人信息 。
此外 , 除了天下信用自身的渠道 , “还呗”“好分期”等贷款平台仍留有天下信用个人数据报告查询入口 , 并以“预防个人风险”“了解失信风险 , 提高成功率”等词语 , 提示用户购买 。
法治周末采访人员还注意到 , 在各类公开投诉平台 , 充斥着大量对天下信用的投诉 , 不少用户误认为通过天下信用查询的报告即为征信报告 。 有的消费者受借贷平台(省呗、如期分期、好分期等)“提高成功率”等词语的引导 , 购买了个人数据报告 , 后发现该份报告或“含金量”不高 , 或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 , 缺少征信记录等有效信息;还有的消费者在未被提示的情况下 , 被天下信用扣除大量风险评估费……
个人数据报告该如何定义?
未被冠以个人征信的“名号” , 却包含大量个人信息 , 天下信用个人数据报告该如何定义?又是否合规?
1月25日 , 在人民银行举行的“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第五场发布会上 ,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明确表示 , 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 , 并纳入征信监管 。 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 , 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 , 均属于违法行为 。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 部分非持牌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理解上有偏差和侥幸 , 利用个人征信市场的模糊地带“打擦边球” , 实际上开展的个人信息业务可能具有个人征信性质 。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亚向法治周末采访人员表示 , 能够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报告就是信用报告 , 借贷数据只是个人信用活动的一部分 , 收入、房产、工作单位 , 甚至水电费的缴纳情况都应当属于信用活动 。分页标题#e#
对于如何看待天下信用的个人数据业务 ,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莎向法治周末采访人员讲出了自己的看法 。 她认为 , 个人征信业务不能简单等同于个人数据业务 。
“因为大数据时代 , 电商、游戏、社交平台、网约车等各类消费行业都存在获取个人信息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及相关行业的要求 , 机构对依法获得相应授权的个人信息是有权进行开发利用(如按照约定进行分析、储存、传输、披露) 。
但是 , 并不是所有因此产生的数据报告都属于个人征信内容 , 需要区别对待:机构如果为了非金融相关的 , 自身经营、业务推广需要进行数据处理 , 其本质是一种技术手段 , 而不是对外提供信息服务 , 不应当作为征信内容(例如运营用户大数据画像提炼出最有效的广告投放策略) 。
反之 , 如果是对外用于给金融超市、信贷平台的 , 且作为向贷款放款等主体提供参考依据的 , 应当认定这类数据报告是为了开展征信业务 。 ”朱莎说 。
个人数据来源何处?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天下信用个人数据报告中 , 不仅包括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等信息 , 还包括职业身份、居住地、收入信息、出行信息等多项敏感个人信息 。 这些信息又从哪里取得?是否合规?
朱莎介绍 , 个人信息的收集、传输和披露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GB/T35273-2020《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具体行业规范的要求 。 概括起来如:已经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 制定和公布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保护的相关政策;对收集、存储、使用、共享来自于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 , 其已经获得终端用户充分必要的授权、同意和许可;敏感类个人信息还建议获得用户的单独授权同意;遵从信息收集的最小、必要原则 , 未超出业务需求收集用户个人数据;采取了物理、技术、管理隔离等措施审慎保护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 , 防止丢失、误用、非授权存取或者泄露 。
根据上述原则 , 只有在有证据证实为了“公共安全”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下 , 才可以不经过用户同意而收集、使用、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
1月26日 , 采访人员就个人信息来源的问题向鹏元征信核实 。 客服人员表示 , 目前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 只有用户的问题才可以解答 。 随后采访人员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码 , 并缴纳了39.9元 , 购买了个人数据报告服务 , 并再次拨通了客服电话 , 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鹏元征信数据来源等问题 。 客服人员表示会将问题提交给领导 。
截至发稿前 , 采访人员虽然未得到明确回复 , 但鹏元征信的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采访人员表示 , 公司已经在央行的监督指导下整改 , 整改的结果也得到了央行的认可 , 绝对保证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营 , 至于存在的一些不合理情况 , 可以继续讨论或改进 。
征信新规将出
监管仍在加码
从2015年1月 , 鹏元征信等8家机构试点个人征信业务 , 到2018年2月 , 8家机构被认定无一合格 , 不予颁发牌照 , 可以见得 , 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门槛不低 。
朱莎表示 , 虽然我国征信业相对起步较晚 , 但是国家对于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有着比较严格的准入门槛 。 包括信息安全、注册资金、高管资历、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等方面均需要符合要求 。 而且 , 在实践的过程中 , 这个门槛还在不断的提高 。
有业内人士认为 , 未来有资格运营个人征信的企业应该少而精 , 因为个人征信领域涉及公众个人信息安全 , 不仅需要专业而且还要在领域内积累较高的公信力 , 从而取得消费者和信贷机构的信任 。
然而 , 近年来 , 随着线上信贷市场的快速发展 , 个人征信市场需求大幅上升 , 个人征信市场出现了一定的模糊地带 , 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安全隐患 。
对此 , 朱莎向法治周末采访人员表示 , 央行1月15日颁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有利于进一步厘清个人征信的边界 。 如其第三条规定:“信用信息是指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 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 , 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 。 ”这条规定对数据处理 , 特别是对用于金融信息服务的涉及到的个人信息作了进一步说明 , 将有利于厘清边界 , 减少个人征信市场上“打擦边球”情况的出现 。分页标题#e#
【法治周末|鹏元征信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 个人数据报告中含多项敏感信息】责任编辑:钟娴

来源:(未知)
【】网址:/a/2021/0128/kd651900.html
标题:法治周末|鹏元征信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 个人数据报告中含多项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