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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 , 北京、上海银保监局几乎同时严格要求 , 定格处罚 。
要参君
“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 , 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部分非法中介参与其中牟利 , 为违规行为推波助澜……”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 , 北京、上海银保监局几乎同时严格要求 , 定格处罚 。
北京银保监局:定格处罚、追究责任人
针对近期舆情反映的问题 , 北京银保监局方面表示 , 已注意到出现的相关舆情 , 第一时间开展大数据筛查 , 并就筛查发现的疑点线索向辖内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 , 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 ,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 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 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 , 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 。 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 , 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 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银行自查及监管核查情况 , 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积极行动 , 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
近年来 , 北京银保监局围绕去杠杆、治乱象、回本源、强服务、防风险的监管路线图 , 综合施策、主动作为 , 积极配合维护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上海银保监局:从严要求
1月29日晚间 , 上海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 从八个方面对辖内商业银行的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 包括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等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通知》在管控要求中多次提及严防消费贷、经营贷流入房市 。
在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方面 , 《通知》要求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 , 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 , 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 。
在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方面 , 《通知》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 , 强化用途警示 。 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 。 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 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 。
与此同时 , 《通知》要求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 , 扩大模型监测范围 , 提升监测效果 。 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 , 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
“最大的亮点就是提出了‘用途监测和拦截’的概念 ,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 这体现了对信贷资金流向密切监管的导向 , 有助于审查资金用途 , 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
【北京银保监局|雷霆监管!京沪银保监局几乎同时严查消费贷经营贷流入房地产】此外 ,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风险排查 ,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通知要求 , 完善内控制度 , 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 。 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 , 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
值得注意的是 , 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在本次《通知》中也成为监管的重点 。 “实际上过去几年 , 中介机构参与此类造假等行为 , 确实造成了楼市的泡沫现象 。 所以积极管控中介机构也成为关键 。 ”严跃进指出 。
《通知》提出 , 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 , 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 , 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 。 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 , 应立即终止合作 , 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 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
此外 , 《通知》还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 , 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 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 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分页标题#e#
来源:金融时报、财经五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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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长要参)
【】网址:/a/2021/0202/kd668959.html
标题:北京银保监局|雷霆监管!京沪银保监局几乎同时严查消费贷经营贷流入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