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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题是:严控“租金贷”!多地重拳出击 , 缩短租金预付周期、限制“资金池” , 租赁市场要变天?
近日 , 北京、深圳接连发文规范租赁市场 。 其中 , 北京多举措控制“租金贷”去向、缩短预收租金周期 , 限制企业“资金池” 。 一线城市出手严控租赁市场意图明显 。
业内人指出 , 没有资金池和租期错配 , 长租房爆雷的可能性大大减小 , 所以上述调控解决的是租赁市场的根本问题 , 只要严格执行 , 这个行业将出现颠覆性变化 。
多地发文调控
2月2日 ,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披露《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 。 《通知》规定 , 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 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 。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 , 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 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读称 , 限制企业“资金池”是新规核心内容 。 第一 , 限制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租金数额 , 《通知》中明确规定向租客预收的租金数额不能超过3个月租金 , 同时收租客租金和支付给房主租金的周期必须匹配 , 明确禁止“长收短付”经营模式 。 第二 , 严格控制“租金贷”拨付对象 , 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能将租客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 也就是说 , 租客申请了住房租赁贷款 , 放贷机构可以把贷款发放给租客 , 也可以签订协议后直接发放给房东 , 但不能发放给住房租赁企业 , 及其关联企业或利益相关方 。 第三 , 新规提出北京要建立押金托管制度 , 与租金相比押金数额相对较小 , 但伴随企业经营规模扩大 , 同样可以形成“小资金池” 。 对此 , 《通知》也进行了规范 , 要求企业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 收取押金后 , 必须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 , 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 。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采访人员表示 , 长租公寓企业已经全面金融化 , 长租公寓最大的问题 , 其实不仅仅在推涨房租 , 更大的问题是金融化带来的“资金池” , 现在的长租公寓已经不是一个租赁企业 , 而是一个个标准的“金融企业” 。 北京的调控新政策要求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 , 严禁“长收短付”不准超过3个月租金 , 这就代表了这类租赁企业基本失去了挪用资金池的可能性 。 北京的政策如果执行 , 将解决这个行业难题 , 将对行业产生颠覆性冲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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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2月1日 , 深圳也发文明确 , 围绕全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 , 明确相应的监管措施 。 对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押金及周期租金总额超过4个月租金数额的部分资金 , 由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租赁企业提供相应价值的银行保函担保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严控“租金贷”多地缩短租金预付周期 租赁市场要变天?】针对“租金贷”问题 , 深圳市特别指出 ,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 , 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 , 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 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金贷款 , 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 ,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 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 同时 , 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协助承租人将住房租赁资金存入专户 , 不得通过其他的银行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 。
专家:执行情况需要进一步监督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指出 , 近几年 , 长租公寓也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发展 , 2018年-2019年在政策利好下 , 长租公寓机构迅速发展 , 然而 , 2019年底行业发展问题不断 , 爆雷现象频出 , 出台针对长租公寓的规范化运营的政策意义重大 。
针对政策的执行情况 , 张大伟指出 , 租赁市场因为不需要过户确权 , 所以很难监管 。 之前 , 长租房曾出台政策不准进行隔断 , 大部分公寓企业并未执行 。 长租公寓类的企业 , 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占比市场份额已经超过20% , 如果计算普通二房东交易模式 , 当下市场 , 已经有60%的租赁房源很难见到房主交易 。 这种情况下 , 租赁市场特别是长租公寓市场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分页标题#e#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认为 , 住房租赁是老百姓 , 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最基本的安居方式 , 关系社会安定和谐 , 是年轻人安身立命的根基和安居乐业的希望 。 安居才能乐业 , “租住稳”才能“社会安” 。 住房租赁领域矛盾纠纷多发、调处解决不畅也一直是困扰广大房主租客的难题 。 北京住房租赁行业经历了一个过热发展阶段 , 特别是经过近两年的租赁企业爆雷后 , 政府部门开出药方对症下药 , 对北京住房租赁行业和租赁市场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 , 新规突出长租公寓发展要合法、规范、专业 , 决不能理解为把长租公寓“一棒子打死” , 住房租赁企业是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 所以北京还是坚决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 , 一系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礼包 , 正在路上 。
责任编辑:戴菁菁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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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严控“租金贷”多地缩短租金预付周期 租赁市场要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