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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滨江买新房 , 需全额付款600万认筹金?上海房管局约谈房企中介→
【上观|徐汇滨江买新房 需全额付款600万认筹金?上海房管局约谈房企中介】近期 , 徐汇滨江两个新楼盘认筹 , 要求认筹金达600万元且全额付款 。 今天 , 采访人员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 , 各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 , 变相提高购房人首付款要求 。
上海部分区域的新房价格略低于二手房市场 , 吸引了大批购房者的关注 。 有消息称 , 在徐汇滨江区域两个新楼盘认筹期间 , 一个项目认筹金高达600万元 , 并要求全额付款;另一个高端项目将认筹金定在了600万元 , 还要求提供700万元活期存款证明 。
认筹金指一些开发商还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 通过一些折扣 , 让购房者交一些费用 , 少则几千元 , 多则几万元 , 让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 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 有些房企将认筹金改名为购房“诚意金”、VIP消费卡、认筹卡、“内部认筹”等形式 , 但实质上成为不少地产开发商营销的有力手段 , 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回笼资金 , 解决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的燃眉之急 。 这是被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 。
上海约谈部分房企、中介和销售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 在沪经营的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和有代表性的房企被相关部门约谈 。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 , 2月1日 , 上海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刑侦总队联合约谈警示教育 , 通报了近期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
针对各大房地产中介机构 , 会议明确 , 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管理 , 不得诱导、教唆、协助房屋买卖当事人违反或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违反税收征管和金融监管政策法规;
不得炒作房屋涨价、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信息;
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违法违规房地产金融活动;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 , 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房地产广告 , 推销房地产;
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承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等“碰瓷”收取所谓“茶水费”“关系费”;
要切实管理好所经营的互联网房产信息平台或门店展示橱窗 , 确保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对未经批准预(销)售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宣传预(销)售价格、时间;
重视与微信公众号合作发布信息的管理 ,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其建立的购房交流群 , 发布项目信息的 , 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广告发布相关规定;
不得人为制造、编造所谓项目热销的信息;不得通过所谓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形式 , 变相提高购房人首付款要求;
要加强项目销售管理 , 不得有虚假宣传 , 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设置的样板房内不得有违法搭建或占用共用部位装修等行为 。
各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领域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 , 通过媒体曝光、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移送侦查等 , 多措并举 , 持续整顿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 切实维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 , 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作者:戚颖璞
责任编辑:薛永玮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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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观|徐汇滨江买新房 需全额付款600万认筹金?上海房管局约谈房企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