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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月4日消息 ,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 进一步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 , 解决住房租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 经上海市政府同意 , 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司法局、市网信办、市城管执法局、上海银保监局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
《实施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和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制度保障等9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
《实施意见》按照“主体合规、房源真实、交易透明”的目标 , 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开业报告或备案手续 , 从业人员实名挂牌服务 , 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 , 夯实企业、网络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主体责任 , 明确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 不断提升网签备案便利化程度 , 扩大覆盖面 。
《实施意见》对住房租赁服务收费、租金支付周期以及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合作 , 提出了明确要求 , 并要求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在本市注册的商业银行 , 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 , 由监管银行对企业租金押金的收付实施监管;严控租金贷款业务 , 禁止增量、压降存量;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 , 强化风险提示 , 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 。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平台政务服务升级 , 构建完善本市“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的住房租赁线上服务体系;不断强化住房租赁平台数据赋能和实战应用 , 构建完善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监管应用场景 。 同时 , 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 , 进一步发挥好住房租赁平台的公示作用 , 努力营造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 。
《实施意见》坚持整治“快见效”和规范“见长效”相结合 , 严厉打击市场乱象 , 着眼构建住房租赁矛盾化解的多元共治格局 , 完善投诉举报处置、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 , 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 形成有效震慑;加强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 , 推动行业自律 , 引导市场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 , 加强宣传教育 , 提高租房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 逐步培育遵法守约、诚信经营、理性租房的市场环境 。
【租赁|上海:严控租金贷款业务 禁止增量 压降存量】《实施意见》明确依托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 , 建立市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 形成各司其职 , 密切配合 , 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同时 , 落实属地责任 , 建立区级住房租赁工作协调机制 , 将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社区网格化管理 。

来源:(第一财经资讯)
【】网址:/a/2021/0206/kd686336.html
标题:租赁|上海:严控租金贷款业务 禁止增量 压降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