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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小贷公司数量与贷款余额双降 专家:尽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_原题是:近年来小贷公司数量与贷款余额双降 , 专家呼吁——尽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
小额贷款公司萎缩的速度在去年明显加快 。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 , 截至2020年12月末 , 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118家 。 仅一年的时间里 , 小额贷款公司就减少了433家 。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监管 , 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 不吸收公众存款 , 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近年来 , 小额贷款公司数量逐年下降 , 且萎缩速度有所加快 。 2017年末至2019年末 , 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减少了1000家 。
2015年是小贷公司发展的“分水岭” 。 在此之前 , 小贷行业快速增长 , 并于2015年三季度达到顶峰 , 贷款余额也从不足2000亿元扩张至9000亿元 。 但随着经济形势变化 , 加上风险频发、监管收紧 , 小贷公司告别“野蛮生长” 。 近年来 , 小贷公司陷入了数量与贷款余额双下降境地 。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 , 小贷公司发展陷入困境 , 一方面与部分小贷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另一方面 , 小贷公司服务的大多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挑剩下”的、风险较高的客户 。 一旦经济下行或者遭遇疫情 , 小贷公司遭受的冲击就会较大 。 再加上部分小贷公司经营较为粗放 , 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 融资渠道狭窄等 , 多重原因使得小贷公司陷入了数量与贷款余额双下降的困境 。
小贷公司发展面临的另一尴尬是“身份不明” 。 在实践中 , 小贷组织法律地位不清晰等问题日益突出 , 影响了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和持续服务能力 。 业内专家近年来多次呼吁加快立法 , 为行业发展“开正门” , 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 。
2020年12月29日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 其中明确 , 小额贷款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 , 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 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
董希淼表示 , 在司法解释中被认定为金融机构 , 这表明包括小贷公司在内的7类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得以确认 。 同时 , 明确其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 小贷公司产品定价将更灵活 , 有助于其提高服务意愿 , 增加金融供给 。 但董希淼也强调 , 在司法解释中被认定为金融机构 , 并不等同于小贷公司在法律上就是金融机构 。 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目前仍然存在争议 。 这一关乎小贷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 , 亟须上位法进行明确 。 董希淼建议 , 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 早日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地位 。 鼓励小贷公司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规范发展 , 真正发挥小贷公司增加金融供给、丰富融资渠道的积极作用 。 (采访人员 陈果静)
责任编辑:蒋晓桐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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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经济日报|小贷公司数量与贷款余额双降 专家:尽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