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金属 金属催化剂 限度 残留 试剂
【金属催化剂|金属催化剂或金属试剂残留量限度】7、25025252.5Ni:100Cr(VI):10第2类Cu, Mn250025025025第3类Fe, Zn1300013001300130* Pt以六氯铂酸形式 *所列金属残留总和不得超过指定的限度3、 金属残留浓度限度的制定需要对可能出现在终产品中的金属进行测试并确定浓度限度 。
浓度限度的确定需要考虑测定准确性、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的变化等因素 。
(1)口服、静脉或吸入给药制剂的金属浓度限度制定方法1: 对每一种金属 , 可以使用表1中的浓度限度 (ppm) 。
如果制剂中所有原辅药均满足表1的浓度限度 , 那么只要制剂每日剂量不超过10g , 这些原辅料就可以以任何比例使用 。
如果制剂日剂量超过10g , 则使用 。
8、方法2 。
方法2a:可使用表1中的PDE(g/天) , 结合制剂中原辅料的实际每日给药量 , 计算出原辅料的金属浓度限度 。
方法2b:是另一种选择 , 不必使每一种原辅料都符合方法1或2a计算出的浓度限度 。
表1中的PDE(g/天)可以结合制剂每日最大剂量来确定任一种原辅料引入的金属的浓度限度 。
这一方法的前提是:每种原辅料中的金属残留量已被降低到实际最小值 。
这种方法提示 , 某些原辅料中的金属最大水平可能高于方法1或2a的限度 , 但是这已通过其他原辅料中的较低的金属含量所补偿 。
(2)其他给药途径制剂如果没有合适理由 , 其他给药途径(包括吸入)的原辅料的金属限度应采用静脉给药的限度 。
如果其他给药途径的吸收量不超过口服 , 也 。
9、可以使用口服给药的限度 。
例如 , 皮肤给药可以使用口服给药时的限度 。
铂盐可引起过敏 , 其中六氯铂酸致敏性最强 , 这一分子的吸入途径的PDE为70 ng/天 。
六价铬和镍在吸入时可致癌 , 因此六价铬吸入的PDE为10 ng/天 , 镍为100ng/天 。
(3)短期给药和抢救生命适应症的制剂该指导文件中的PDE和浓度限度建立在长期用药基础上 , 对于短期给药(30天或更短) , 如果方法1和方法2限度均无法得到 , 更高的PDE和浓度限度也可能被接受 。
例如 , 解毒药或诊断药等 。
对于抢救生命适应症的药物 , 特定的风险效益考虑可能会采用较高的金属限度 ,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4、分析方法应当采用合适的、经过验证的测定分析方法 。
需要注意 。
10、金属残留的形式可能不同于金属催化剂和试剂的初始形式 。
除非另有理由 , 测试应当对每个元素有专属性 。
当有充分的理由时 , 如果指定的金属没有超过暴露限度 , 可以使用覆盖通用的浓度限度的一个或多个金属残留的通用分析方法 。
可以使用公认的药典方法 , 也可以使用其他适宜的测定方法 。
如果仅有第2类或第3类金属 , 也可以采用非专属性的方法 。
对于1B亚组金属 , 由于是总限度控制 , 考虑到测定技术所限 , 可以接受0.5ppm的检测限 。
基于pH3.5有色金属硫化物沉淀的半定量测定方法通常不适用于金属的定量测定 , 但在某些情况下的常规测试中可能适用 , 如使用标准加入法或与其他专属性的测试方法配合使用 。
5、批检验结果 , 测试频率和标准中删除金 。
11、属测定项目的考虑如果确定或怀疑合成过程会导致金属残留 , 则应进行定量测定 。
如果合成过程显示金属可能被去除 , 常规测试有可能被非常规测试代替 。
如果连续6批中试产品或3批连续商业规模生产批次的金属残留小于浓度限度的30 , 则可认为被金属残留物被充分去除 。
但常规测试被非常规测试代替并不意味着该测试可从标准中删除 。
对于第3类金属 , 如果能被保证充分去除 , 则可能从标准中删除测试项 。
6.金属残留的报告制剂生产商需要原料药中金属残留的信息以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
因此 , 原料药生产商须提供存在的所有金属残留的定性和定量说明 。
可接受的说明如下:l 可能存在第3类金属 。
所有都在方法1的口服和静脉暴露限度以下 。
(供应商在此说明适用性 , 口服或静脉产品)l 可能存在第2类金属X, Y, . . .。
所有都在方法1的口服和静脉暴露限度以下 。
(供应商在此说明存在的第2类金属的名称 , 说明适用性 , 口服或静脉产品)l 可能存在第1类金属Z , 浓度是zzz ppm , 在可接受限度以下(供应商在此说明此金属的鉴别 , 实际的浓度及可接受的限度 。
如果发现的金属低于使用的分析方法的LOD和LOQ , 则提供此方法的LOD及LOQ)“可能存在”指最终的生产步骤使用的金属 , 及初期生产步骤中使用但未去除的金属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207/0021331042.html
标题:金属催化剂|金属催化剂或金属试剂残留量限度(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