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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央行: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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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 , 央行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 报告刊发专栏文章《合理评估居民部门债务风险》 。 文章称 , 近期各方对我国居民杠杆率上升的问题关注较多 。 我国居民杠杆率上升主要源自房贷、消费贷、信用卡透支增长 , 但有一部分实际上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 , 对此要客观甄别、合理评估 。 同时 , 也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 , 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 。
【消费|央行: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风险】剔除经营性居民债务后同期居民杠杆率降至 46%左右 仍处合理水平
文章指出 , 消费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自偿性 。 居民部门债务一般是消费性的 , 虽然可以满足一时之需 , 但消费活动本身无法创造足够偿债的收入 , 主要靠薪资收入偿债 , 这将透支未来的消费能力 , 并不具有可持续性 。 相较而言 , 企业部门债务多与经营性活动相关 , 企业获得融资后 , 可用于购买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等 , 组织生产和销售活动 , 既可以创造偿债收入 , 又能够通过提供就业支持消费 。 有研究认为 , 从跨国经验证据看 , 居民债务的后遗症显著大于企业债务 。
但如果居民部门借贷从事经营性活动 , 实质类似于企业债务 , 这是我国居民杠杆率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关键差异 。 因此 , 观察和比较我国居民杠杆率 , 应剔除经营性债务的影响 。 我国大约有 20%的居民债务与经营性活动相关 , 剔除后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国际上处于合理水平 。 我国居民部门的经营性债务 , 主要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 , 也有一些个体户使用消费贷、信用卡资金经营周转 。
2020 年上半年末 , BIS 口径的我国居民杠杆率为 59.1% , 已接近欧元区和日本;但剔除经营性居民债务后 , 同期居民杠杆率降至 46%左右 , 在国际上仍处合理水平 。
居民债务继续扩张空间已非常有限
文章认为 , 我国居民部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 但宏观空间也已不大 。 在坚持“房住不炒”、强化消费金融监管的背景下 , 居民债务增速已从前几年超过 20%放缓至当前的15%左右 , 居民杠杆率上升的速度亦有所放缓 。 考虑到我国居民杠杆率中有相当部分是具有自偿性的经营性债务 , 加上我国高储蓄率的“厚家底”、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较高的“缓冲带” , 以及居民债务高度分散、集中度较低的特点 , 我国居民部门债务风险尚在可控范围 。
文章同时指出 , 也要看到 , 2011 年以来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持续走高 , 2011 年末至 2020 年上半年的上升幅度超过 31 个百分点 , 居民债务继续扩张的空间已非常有限 , 相关风险值得关注 。
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风险
文章强调 , 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 。 一方面 , 部分负债
消费主体存在非理性 , 未来收入与还款支出不匹配 , 容易超过自身经济能力过度借贷消费 , 埋下金融风险的隐患 。 另一方面 , 企业面对债务刺激出来的消费需求 , 若扩大生产 , 则当未来居民债务不断攀升、偿付能力难以为继时 , 又会暴露出产能过剩问题 , 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匹配 。
与此同时 , 在我国消费贷款快速扩张过程中 , 部分金融机构忽视了消费金融背后所蕴含的风险 , 客户资质下沉明显 , 多头共债和过度授信问题突出 。 2020 年以来 , 部分银行信用卡、消费贷不良率已显现上升苗头 。
不宜靠发展消费金融来扩大消费
报告提出 , 总体而言 ,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 要注重需求侧管理 ,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
略基点 , 激发国内消费潜力 , 但不宜靠发展消费金融来扩大消费 。 要坚持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 更多从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结构、改善消费环境等方面发力 , 始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 , 增强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程婕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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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消费|央行: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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